劳动法案例分析!

4、2009年8月1日,甲公司与周某的劳动合同到期,已在甲公司连续工作12年的周某提出与甲公司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遭到甲公司拒绝。
指出甲公司拒绝与周某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做法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

第1个回答  2011-01-05
劳动法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因此周某可以去劳动站进行投诉,并要秋公司补偿,同时会对公司进行一定的处罚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11-01-05
甲公司的做法不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的规定,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11-01-05
你好,就你描述的问题,律师答复如下:
连续工作满十年可以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单位在劳动者提出之后,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
祝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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