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综合执法改革是怎么改革的?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4-04-04


在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的进程中,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扮演着关键角色。它是一种创新的行政执法模式,旨在优化资源配置,提升执法效率。根据实践,综合行政执法主要分为两种类型:


小综合执法,即相对集中的执法权整合。早在1996年,《行政处罚法》第十六条规定,国务院或授权的省级政府有权将某些行政处罚权集中给一个行政机构,但人身自由限制的权力仍由公安机关独享。2021年的新修订版进一步强化了这一原则,将城市管理、市场监管等领域的行政处罚权进行集中,同时明确限制了非公安机关的行使权限。目前,许多副省级城市和地级市都在积极推行这样的改革措施。


大综合执法则更为深入,它打破了部门间的壁垒,推动跨部门、跨领域的协同执法。2008年的中央和国家机关改革方案就强调了这一趋势。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2018年的改革方案以及2021年国务院的《行政处罚法》通知均倡导这种改革,鼓励各地探索跨部门、跨领域的执法试点。这种改革旨在消除部门间的重复执法,提高执法的整体性和有效性。


总结来说,无论是小综合执法还是大综合执法,其目标都是为了构建更高效、更统一的执法体系。这些改革措施正在逐步落地,为提升国家治理效能和公共服务质量贡献力量。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