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的进程中,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扮演着关键角色。它是一种创新的行政执法模式,旨在优化资源配置,提升执法效率。根据实践,综合行政执法主要分为两种类型:
大综合执法则更为深入,它打破了部门间的壁垒,推动跨部门、跨领域的协同执法。2008年的中央和国家机关改革方案就强调了这一趋势。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2018年的改革方案以及2021年国务院的《行政处罚法》通知均倡导这种改革,鼓励各地探索跨部门、跨领域的执法试点。这种改革旨在消除部门间的重复执法,提高执法的整体性和有效性。
总结来说,无论是小综合执法还是大综合执法,其目标都是为了构建更高效、更统一的执法体系。这些改革措施正在逐步落地,为提升国家治理效能和公共服务质量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