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币券的法律规范现状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6-06-02

①《 中国人民银行法》 和 《人民币管理条例》 都规定:“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印制 发售代币票券 以代替人民币在市场上流通” ②1998年和2001 年国务院 纠风办 等单位下发的取缔各种代币票券的通知 商业储值卡是否属于代币票券 相关部门均未作出明确的解释和界定 ,2000年 7月 中国人民银行在《 关于对购物卡性质认定的函》 中对代币票券作了解释并认定“ 购物卡” 属于代币票券.
上述法律政策对于商业储值卡均持否定态度 ,但是在我国的法律法规中也存在对某类商业储值卡持肯定态度的情况。 从而为商业储值卡的合法性撕开了一道口子。 如1998 年中国人民银行与国家工商总局联合颁布《 会员卡管理试行办法》 这一文件仅针对 会员卡 而且规定了很高的入市门槛 。对于商业储值卡的规范缺乏实践意义2007 年已被废止 ,但是它的“ 昙花一现” 使商业储值卡的生存捞到了一根“ 救命稻草 ”同时, 理论界与实践中各个部门对商业储值卡性质的认识都发生了变化 2006年北京、 安徽等地方税务机关开始对商业零售企业销售购物卡开具发票行为进行规制。2008 年厦门市工商局 人民银行等七个单位联合下发了《 关于加强零售业购物券 卡 管理的通知》 对零售业发售储值卡采取银行担保或第三方监管, 2009年北京市丰台区工商局指导成立商业储值卡销售自律组织,2009 年北京市昌平区工商局采取六项措施规范商业储值卡经营行为等, 为规范商业储值卡作出了有益的尝试, 同时也为市场传达了商业储值卡有望合法化的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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