乔四依法严惩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4-07-20

1991年6月9日,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并依法宣判了宋永佳(又称乔四)、郝伟涛(郝瘸子)、王伟范(小克)、陈建滨、杨德光以及马龙、生得全、赵凡木等人在内的多个犯罪团伙,共47名成员的案件。其中,宋永佳等14名罪犯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其中乔四在荒山执行了枪决。[4]


涉及的腐败案件也受到法律的严惩。黑龙江省人民银行货币发行处处长马志云因受贿1万元,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黑龙江省委办公厅基建处副处长杨俊恒受贿3900元,获刑1年缓期1年;基建处处长王骥受贿14900元,判刑6年;工程师王国强受贿4000元,缓刑3年,刑期为2年。黑龙江省供销社日用品供销公司总务科科长腾礼受贿4300元,获刑3年;道里区市政管理员刘玉成因回扣和受贿2000元,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哈尔滨市汽车公司材料科科长李日全因贪污5000元,判处2年缓刑2年;哈尔滨市公安局干警刘振权因泄露国家机密罪,获刑4年;交警尚贵臣因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


这些案例表明,无论是黑道头目还是公职人员,一旦触犯法律,都将受到公正的法律制裁,彰显了法治社会对犯罪行为的零容忍态度。


扩展资料

乔四(1948年-1991年6月9日),原名宋永佳,中国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人,根据《黑档案:东北特产黑社会》记载,其祖籍为山东。1980年代末哈尔滨乃至黑龙江势力最庞大的黑社会首领之一。1991年被处决。 宋永佳小时候因家住在一个叫“大桥”的地方,且家中排行第四而被通称为“大桥老四”,后简称“乔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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