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物沉降观测方法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2-08-07
检测单位应根据建设方提供的观测点布置要求、基准点设置要求编写沉降方案。方案的测量方法及仪器选用、观测点数布置不能低于国家规范及招标技术文件的要求。
一、 点位的埋设和施测要点
1、 基准点应设在建筑物变形影响范围以外且便于长期保存的稳定位置,作为永久性基准点,并作醒目警示。避开交通干道、地下管线、施工材料堆场、施工材料运输线路、水坑以及施工机械等。
2、 在每次观测前均应检核基准点的稳定性,发现高程变异超过允许精度立即采取处理措施。如观测期间测区发生土体移动、地面或建筑物明显沉降等外界强烈因素时,亦应及时进行检验,分析原因,采取处理措施。
3、 根据沉降观测的有关文件规定,布置沉降观测点需在建筑物附近较隐蔽且土层较稳定的地方设置不少于3个永久性的基准点。每次观测前先校核基准点的稳定性,选择稳定点作为沉降观测的起算点。基准点的布设是根据现场踏勘的情况,考虑基准点的稳定性和观测精度要求布设的。
4、 按规定要求的沉降观测点位置由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测量单位等共同确定,在建筑物底板及首层完成后进行埋设。
5、 沉降观测应从基础施工开始,以获取基础及主体荷载的全部沉降量。
6、 在观测期间对观测点要严加保护,发现变形、损坏或其它因素影响,要立即采取处理措施。
7、 观测时,仪器应避免安置在有空压机、搅拌机、卷扬机等震动影响的范围内,塔式起重机等施工机械附近也不宜设站。
8、 每次观测应记载施工进度、增加荷载量、建筑物变形、地面沉降及其它有关异常情况。
9、 施测过程中要经常检查水准仪和标尺,发现异常应及时校正。
10、 每测段往测与返测站数均应为偶数,否则应加入标尺零点差改正。不得在日出前后半小时、太阳中天前后、风力大于四级气候恶劣时进行观测。
11、 沉降观测的周期和观测时间:首次观测在基础底部完成后开始观测,主体结构每三层观测一次。使用阶段第一年观测4次,第二年观测2次,第三年后每年观测1次,直至稳定为止(观测周期和观测时间且不得低于国家规范要求标准)。
12、 检测单位按规定自行编制施工方案,并报监理单位及建设单位审核通过后实施。
仪器及相关观测要求
1、 观测仪器:NA2配GPM3测微器的水准仪及铟钢尺或同等精度水准仪。
2、 观测相邻点高差中误差:≤0.15mm 前后视距:≤30m 前后视视距差:≤1.0m,前后视距累积差≤3m 往返较差附合或环线闭合差(mm):≤0.15√一n(n为测站数)
3、 首次观测时,应观测二次取其平均值,以提高初始值的可靠性。
4、 使用的水准仪、铟钢尺在观测前要进行评定(一年一次,且需经国家认证单位标定),保证仪器均能满足观测要求。
5、 在每次观测时,应采用同一仪器按相同的路线进行。还应固定观测人员、选择最佳观测时段、在基本相同的环境和条件下观测。
6、 观测人员要了解工程现场既有建筑物和设施现状,了解观测对象的结构特点,参与基准点和观测点的埋设工作。这些有利于观测数据、沉降趋势及异常情况的分析和处理。
7、 保证观测数据的精度准确性,每次观测后应及时进行数据处理,发现异常,立即进行分析或核测,同时应及时向现场监理及业主代表汇报。
8、 提供数据准确,分析合理的成果报告。
三、 观测成果报告
1、 沉降观测成果表;
2、 沉降观测点位布置图及基准点图;
3、 p-t-s(荷载、时间、沉降量)曲线图;  
4、 v-t-s(沉降速度、时间、沉降量)曲线图;
5、 建筑物等降曲线图;
6、 沉降观测分析报告。
(注:其中1、2项在每次观测完成后及时报送,以便建设、设计院、监理单位及有关部门及时掌握情况。)
四、测量单位在合同签订之后应携带相关资料到市质安站登记备案。

、仪器设备、人员素质的要求  根据沉降观测精度要求高的特点,为能精确地反映出建构筑物在不断加荷作下的沉降情况,一般规定测量的误差应小于变形值的1/10——1/20,为此要求沉降观测应使用精密水准仪(S1或S05级),水准尺也应使用受环境及温差变化影肉小的高精度铟合金水准尺。在不具备铟合金水准尺的情况下,使用一般塔尺尽量使用第一段标尺。  人员素质的要求,必须接受专业学习及技能培训,熟练掌握仪器的操作规程,熟悉测量理论能针对不同工程特点、具体情况采用不同的观测方法及观测程序,对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能够会分析原因并正确的运用误差理论进行平差计算,做到按时、快速、精确地完成每次观测任务 2、观测时间的要求  建构筑物的沉降观测对时间有严格的限制条件,特别是首次观测必须按时进行,否则沉降观测得不到原始数据,而是整个观测得不到完整的观测意义。其他各阶段的复测,根据工程进展情况必须定时进行,不得漏测或补测。只有这样,才能得到准确的沉降情况或规律。相邻的两次时间间隔称为一个观测周期,一般高层建筑物的沉降观测按一定的时间段为一观测周期(如:次/30天)或按建筑物的加荷情况每升高一层(或数层)为一观测周期,无论采取何种方式都必须按施测方案中规定的观测周期准时进行。 3、观测点的要求  为了能够反映出建构筑物的准确沉降情况,沉降观测点要埋设在最能反映沉降特征且便于观测的位置。一般要求建筑物上设置的沉降观测点纵横向要对称,且相邻点之间间距以15-30米为宜,均匀地分布在建筑物的周围。通常情况下,建筑物设计图纸上有专门的沉降观测点布置图。再就是,埋设的沉降观测点要符合各施工阶段的观测要求,特别要考虑到装修装饰阶段因墙或柱饰面施工而破坏或掩盖住观测点,不能连续观测而失去观测意义。 4、沉降观测的自始至终要遵循“五定”原则  所谓“五定”,即通常所说的沉降观测依据的基准点、工作基点和被观测物上的沉降观测点,点位要稳定;所用仪器、设备要稳定;观测人员要稳定;观测时的环境条件基本一致;观测路线、镜位、程序和方法要固定。以上措施在客观上尽量减少观测误差的不定性,使所测的结果具有统一的趋向性,保证各次复测结果与首次观测的结果可比性更一致,使所观测的沉降量更真实。 5、施测要求  仪器、设备的操作方法与观测程序要熟悉、正确。在首次观测前要对所用仪器的各项指标进行检测校正,必要时经计量单位予以鉴定。连续使用3-6个月重新对所用仪器、设备进行检校。在观测过程中,操作人员要相互配合,工作协调一致,认真仔细,做到步步有校核。 6、沉降观测精度的要求  根据建筑物的特性和建设、设计单位的要求选择沉降观测精度的等级。再未有特除要求情况下,一般性的高层建构筑物施工过程中,采用二等水准测量的观测方法就能满足沉降观测的要求。我们在河北省交通培训中心工程施工过程中就采用二等水测量的观测方法。各项观测指标要求如下: (1)往返较差、附和或环线闭合差:△h=∑a-∑b≤l√n—,表示测站数。(或△h=∑a-∑b≤1.0√L—, L表示观测路线距离);(2)前后视距: ≤30m;(3)前后视距差: ≤1.0m; (4)前后视距累积差 ≤3.0m; (5)沉降观测点相对于后视点的高差容差:≤1.0mm;(6)水准仪的精度不低于N2级别 7、沉降观测成果整理及计算要求  原始数据要真实可靠,记录计算要符合施工测量规范的要求,依据正确,严谨有序,步步校核,结果有效的原则进行成果整理及计算。观测中的注意事项: (1)严格按测量规范的要求施测。(2)前后视观测最好用同一水平尺。 (3)各次观测必须按照固定的观测路线进行。(4)观测时要避免阳光直射,且各观测环境基本一致。(5)成像清晰、稳定时再读数。(6)随时观测,随时检核计算,观测时要—气阿成。(7)在雨季前后要联测,检查水准点的标高是否有变动。(8)将各次所观测沉降情况及时反馈有关部门,当建筑物每天(24h)连续沉降量超过1mm时应停止施工,会同有关部门采取应急措施。希望有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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