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四个人给人担保,借款人跑了,债主起诉我们担保人,而我无能力偿还,问我该怎么办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0-08-12

1、保证分为一般保证、连带保证:
(1)如果你们约定为连带的是连带保证(对于连带保证,只要借款人到期还不上钱,债主就既可以让借款人还、也可以不找借款人而直接让你偿还)
(2)如果你们约定“借款人不能履行偿还欠款时,由保证人承担”之类意思的,是一般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借款人和债主之间的纠纷未经审判或仲裁,并就借款人的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偿还贷款前,你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和债主要你还款的要求)
(3)如果你们之间关于保证方式是连带还是一般保证没有约定或是约定不明:法律规定应承担连带责任。
(4)首先你即使一分钱都还不了也不会被抓、更不会被判刑的:因为你并没有触犯刑法。但是:如果债主起诉你要求偿还贷款、且法院判决由你偿还,但你在有能力偿还的情况下、故意不偿还:严重的会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下面56如果是连带保证的话成立
(5)你负责偿还全部贷款本金和利息,不是“至少偿还多少”的问题。
(6)关于时效:犯罪有追诉时效(经过一定的时效期间就不再追究刑事责任),但你在只是未还钱但没有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情况下,因没有触犯刑法,不会被判刑、也就不存在所谓的时效问题了。你如确实没有偿还能力:法院会裁定中止执行、待你一旦有财产时恢复执行--也就是说:你何时有财产都可以执行。除非你确实没有个人财产、又没有经济来源、同时又丧失了劳动能力的情况:此时法院会裁定终结执行,也就是说你不用还了,但绝不等于时效已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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