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对方不让看孩子怎么办??????????????

我们是协议离婚,我刚离婚的时候由于想不开,探视孩子的时候带孩子跑过3次,因为想由这么逼她复婚,后来被她找到了,这件事已经过去3年了,这3年我已经走出来了,而且我很少去看孩子,抚养费开始给但后来她不要,我不能老不看孩子,她也应该知道我走出来了,我根本就不要跑,只是看看孩子,协议离婚每星期双休日归我看,那已经不可能了,我忍了忍总是采取妥协的方法,去学校看孩子,我不能老在孩子不放学的时候去看吧,只有等放学,但时至今日已经过去3年而且这中间我很少看孩子,她还是连让我和孩子在一起呆半分钟都不行,我给孩子买的东西她说她不缺,总之抱着孩子就走,我真的很苦恼,为什么人这么残忍呢,我以前带孩子跑是因为感情,现在走出来了难道一辈子不让我看孩子吗???不要说什么气不气才不让我看孩子,3年啊,多大的气也该消了,她根本不想让我看,我真的不知道采取什么法了,如果我去法院,对方还不让看多次阻挠,是不是可以变更抚养权,我觉得她太卑鄙了,我真的不想去法院,但她逼我啊,我今天就去法院!!!!!!!!!
而且在我不知道的情况下把孩子姓名都改了,就这她都不让我看,我去法院法院说让我起派出所户籍股他们才受理,是这么个程序吗

第1个回答  2017-06-14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八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变更子女姓氏问题的复函》( [81] 法民字第 11 号)的有关精神,对于离婚双方未经协商或协商未达成一致意见而其中一方要求变更子女姓名的,公安机关可以拒绝受理;对一方因向公安机关隐瞒离婚事实,而取得子女姓名变更的,若另一方要求恢复其子女原姓名且离婚双方协商不成,公安机关应予以恢复。
第2个回答  2011-03-23
去找个律师事务所 咨询下 了解相关程序以及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要争取一下的 你有那个权利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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