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证上写着“出让”,而国土资源局的人说档案里是“划拨”!?

我把一套旧房卖了,我的两证齐全,土地使用证上的使用权类型一栏写着是“出让”。但是办手续时,国土资源局的人说档案里我的房子的使用权类型是“划拨”。房管局的人要我补交变更费。说是要7 ,8千呀。 如果我的土地使用证上印着是“划拨”,我自然就要按规定缴费。 但问题是,我拿到土地使用证上白纸黑字写着是“出让”呀!(我也忘了原来是否曾经办理过变更,是否交过变更费用。) 证已经在我手上,他们应该没有权利再要求我交变更费呀! 如果真的是写错,那也是他们工作人员写的,核实的,是他们的责任呀。 现在我到底要怎么办? 不好意思,有句说错了,应该是国土资源局的人要我补交变更费

第1个回答  2019-09-13
你好!
土地是土管局的事情,你去土管的档案室去查一下,土地性质变更不是容易的事情,你最好问下国土部门,收费也是国土的事情,和房管没有什么关系啊。
希望对你有所帮助,望采纳。
第2个回答  2019-09-12
你一定要根据那本证上证号去找到相应的档案,可能你在
国土局
找到的是以前变更之前的档案。而且一定要找到那本证书的土地登记卡,登记卡是主证,
土地证
是副本,如果两个证有出入,要以土地登记卡为准。
第3个回答  2019-09-21
根据土地登记的相关规定,当档案与证件所登记的内容不符时,以档案的登记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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