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10-07
根据我国《监狱法》规定,第十七条 监狱应当对交付执行刑罚的罪犯进行身体检查。经检查,被判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不收监: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由居住地公安机关执行刑罚。前款所列暂不收监的情形消失后,原判刑期尚未执行完毕的罪犯,由公安机关送交监狱收监。
即附合条件的,可以申请保外就医。但在实践中,现在这方面的管理很严格,要经过监狱管理局的审批同意。本回答被网友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