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怡然文化公司就是一个骗子公司吗?????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1-04-06
其实很简单 三个问题就可以证明北京怡然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是个骗子
一 、大家可以查询一下 这个骗子公司,从来没有拍过任何一部戏,因为他们是骗子以骗人为主。
二、 北京怡然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这个骗人公司肯定吹自己是个国际型大公司,可是大家看这个所谓的大公司经营这么多年没有培养出来过一个知名艺人,因为他们就是一群骗子,专门骗想做艺人的新人的钱财。不信你叫他们公司的艺人出来说话,拍成视频放在网上,说自己是北京怡然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捧出来的,根本不可能。

三、真正的大公司,是看中有发展潜力的新人后,公司出全部的钱包装艺人,并且每月给艺人发工资。如果你被他们所谓的星探拉过去你是面试的新艺人,他们肯定说你条件不错,有成为明星的希望,那你就和他们说,叫他们公司出钱包装你。他们可能会骗你说公司出一部分,你出一部分那也是骗你的,就是拿你出的钱十分之一的钱给你拍张照片了事。

北京怡然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是专门骗人的? 主体名称:北京平安怡然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这家公司是骗子公司吗 悬赏分:0 | 离问题结束还有 14 天 23 小时 |
地址是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甲32号嘉和丽园,他们号称 先后投资制作过影视剧:新版《西游记》、《边城之恋》《求职公寓》可是我上网一查这几部戏都不是他们做的与他们一点关系都没有。还说什么投资《西游记》谁不知道《西游记》是张纪中拍的,北京慈文影视制作有限公司投资的,这帮骗子 真敢说

北京怡然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这群骗子 犯得是诈骗罪

我国刑法关于诈骗罪的说明是北京怡然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这群骗子 犯得是诈骗罪 我国刑法关于诈骗罪的说明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6条)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犯罪构成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 诈骗罪侵犯的对象,仅限于国家、集体或个人的财物,而不是骗取其他非法利益。其对象,也应排除金融机构的贷款。因本法已于第193条特别规定了贷款诈骗罪。
(二)客观要件 本罪往客观上表现为使用欺诈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首先,行为人实施了欺诈行为,欺诈行为从形式上说包括两类,一是虚构事实,二是隐瞒真相;从实质上说是使被害人陷入错误认识的行为。欺诈行为的内容是,在具体状况下,便被害人产生错误认识,并作出行为人所希望的财产处分,因此,不管是虚构、隐瞒过去的事实,还是现在的事实与将来的事实,只要具有上述内容的,就是一种欺诈行为处罚 l、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其实对付他们也很简单,因为目前很多律师对文化经纪的法律不是很在行,这群骗子就是钻这个空子,比如说签约费用里面照片、视频、上网等开销实际是没有什么成本的,数码相机,简单化妆,不懂的人拿DV胡乱拍摄的视频,随便上网发帖子,哪有什么实际花销,也就是他们骗你一万块钱,实际拿几百块钱就把你打发了,这群骗子就是打着文化的旗号赚这份钱,实际上他们根本不是真正做文化经纪包装演员的人。真正的艺人经纪公司是看到好的艺人投资包装,推广。即使有的艺人家里条件好,投资拍戏,或者花钱买角色倒是听说过,大家看哪个艺人是给这些骗子公司交钱,然后骗子公司花很少的钱把你打发了而出名的,包括世纪博湾这个骗子公司。他们骗过的艺人那个出名了。 哎,估计这群骗子的末日也快到了,我国是法制社会,不会漏掉这群害群之马的。 奉劝骗子的帮凶们,抓住机会赶紧跑吧,要不小心哪天犯案,你们一起被抓进去。据说每年都会有诈骗演员艺人进监狱的。 我告诉大家对付骗子的办法 1、媒体曝光 2、工商局税务局(这群家伙肯定偷税漏税)3、公安局立案 4、法院起诉(找明白的律师,懂文化经纪和刑法的关联的) 5、到他们公司 因为骗子们每天都在骗人,很多潜在被骗钱的人到他们公司面试,等待被骗。你去见到新人就说你的情况,骗子们就熬不住了。还不如给你钱完事。 6、真得想学演技的人据说可以和他们学,听说他们骗人像真的一样。

游客(125.39.155.*) 发布于 2010-6-3 20:12:29
第2个回答  2011-04-05
我在那里见到了,林心如 还和她拍了照片 橙天娱乐也在那边 还行 我妈妈也去了 见了导演 我妈妈还演了个角色 只是我年龄太小 有点胖所以过一段时间再去试试 那里的老师和导演很亲切很专业 一点都不像有些人说的那样 我还去了拍摄现场 那个矢野浩二也在拍东西。有机会就弄弄清楚别搞错了 弄得自己失去机会 就算是合作也是双方自愿的也不会有人强迫呀 所以不要吃不到葡萄说葡萄酸。
第3个回答  2011-04-04
诽谤罪(刑法第246条),是指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与侮辱罪相同,是他人的人格尊严、名誉权。犯罪侵犯的对象是自然人。
2、客观要件
本罪在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捏造并散布某种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
(1)须有捏造某种事实的行为,即诽谤他人的内容完全是虚构的。如果散布的不是凭空捏造的,而是客观存在的事实,即使有损于他人的人格、名誉,也不构成本罪,(2)须有散布捏造事实的行为。所谓散布,就是在社会公开的扩散。散布的方式基本上有两种:一种是言语散布;另一种是文字,即用大字报、小字报、图画、报刊、图书、书信等方法散布。所谓“足以贬损”,是指捏造并散布的虚假事实,完全可能贬损他人的人格、名誉,或者事实上已经给被害人的人格、名誉造成了实际损害。如果散布虚假的事实,但并不可能损害他人的人格、名誉,或无损于他人的人格、名誉,则不构成诽谤罪。
(3)诽谤行为必须是针对特定的人进行的,但不一定要指名道姓,只要从诽谤的内容上知道被害人是谁,就可以构成诽谤罪。如果行为人散布的事实没有特定的对象,不可能贬损某人的人格、名誉,就不能以诽谤罪论处。
(4)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行为必须属于情节严重的才能构成本罪。虽有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行为,但没有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则不能以本罪论处。所谓情节严重,主要是指多次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捏造事实造成他人人格、名誉严重损害的;捏造事实诽谤他人造成恶劣影响的;诽谤他人致其精神失常或导致被害人自杀的等等情况。
3、主体要件
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4、主观要件
本罪主观上必须是故意,行为人明知自己散布的是足以损害他人名誉的虚假事实,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损害他人名誉的危害结果,并且希望这种结果的发生。行为人的目的在于败坏他人名誉。如果行为人将虚假事实误认为是真实事实加以扩散,或者把某种虚假事实进行扩散但无损害他人名誉的目的,则不构成诽谤罪。
二、认定
1、本罪与治安违法行为、民事侵权行为的界限
构成诽谤罪的诽谤行为,必须是情节严重的,而违反治安行政法规的诽谤行为,必须局限于尚不够刑事处罚的。民事性质的名誉侵权行为,不仅在违法程度上轻于诽谤犯罪行为以及违反治安行政法规的诽谤行为,而且还具有以下不同:(1)诽谤罪散布的必须是捏造的虚假的事实。如果散布的是客观存在的事实,虽然有损于他人人格、名誉,但不构成诽谤罪。而名誉侵权行为,即使所述的内容是真实的,但只要是法律禁止公开宣扬的,公开了将有损于他人人格、名誉,也可以构成名誉侵权。甚至叙述的事实愈真实,愈会加重侵权的程度。比如,为毁损他人名誉而揭人隐私,越揭得逼真,其侵权性质越为恶劣。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40条规定,泄露并宣扬他人隐私,给他人名誉造成不良影响的,是侵害名誉权的行为,不构成诽谤罪。(2)法人、团体、组织不能成为诽谤罪的犯罪对象。而在名誉侵权行为中,法人、团体、组织可以成为受害者。如:散布虚假消息,诬说某工厂的产品质量如何低劣等,目的是以不正当的竞争手段搞垮对方。这种行为即使造成了严重后果,只能构成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而不构成诽谤罪。(3)主观过错要求不同。诽谤犯罪行为的主观方面必须是直接故意;而名誉侵权的主观过错包括过失行为。此外,即使善意的检举、揭发、批评中有不实成分的,也不应以诽谤罪论处。
2、本罪与侮辱罪的界限
这两种犯罪所侵犯的客体,都是他人的人格和名誉。不同之处主要在于:
(1)侮辱不是用捏造的方式进行,而诽谤则必须是捏造事实。
(2)侮辱含暴力侮辱行为,而诽谤则不使用暴力手段;
(3)侮辱往往是当着被害人的面进行的,诽谤则是当众或者向第三者散布的。
三、处罚
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犯本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这里所谓“告诉的才处理”,是指犯诽谤罪,被害人告发的,法院才受理,否则不受理。“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例如,因诽谤引起被害人死亡的;引起当地群众公愤的;诽谤外国人影响国际关系的,等等,如果受害人不告诉或不能告诉,人民检察院应提起公诉。
请楼主自重 公司正在找你 展开所有调查!!!!
第4个回答  2011-04-04
发起这个问题的人 显然是在挑衅 但 你也太没经验了吧 自己发出 5个问题 自己回答了9个 而且隔了5分钟就有答案 那简直太快了 一般百度问题不会那么快的 不是嫉妒人家 就是羡慕人家 现在这个年代每个人都那么现实和聪明 哪里来的骗子公司啊 不太可能 发这个帖子的人 一定年纪很小 没见过世面吧 没有水平 目的就是损坏人家的名誉。不过我建议这个公司或是领导可以通过第三方百度公司 告这个楼主 因为联合第三方百度 就可以查到对方ID地址 找到本人很容易 怡然文化不要坐以待毙 这样的害虫还是要除掉 危害社会!!!!
第5个回答  2011-04-03
这个公司我去过,现在是他们的代理艺人,挺靠谱的,现在正在拍戏,不要不懂瞎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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