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微博发了一条打架的视频被公安局抓走怎么办?

在微博发了一条打架的视频被公安局抓走怎么办?

第1个回答  2016-02-26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金华法官打人事件尚未平息,陕西又有19名执行法官在山西遭围攻,河北又传来警察与市民街头对跪的惊人消息。作为一名普通的政法同行,在得知这些(尤其是警察陪跪式执法)后深为震撼,许多话语如梗在喉不吐不快。

1、在众目睽睽之下,面对拒不服从处罚的违法者,两名警察身着制服,头顶巍巍国徽,一个耷拉着脑袋卑微的跪着认怂,另一个向犯罪嫌疑人及其母亲陪跪着解释酒驾规定。面对这一幕,试问这就是有人所谓的人性化执法吗?反正我是毫无这种感觉,我第一感觉只是深深的莫名悲哀。

2、在现代社会的任何文明国家,公(检)法都是国家暴力机器的典型代表,在整个国家权力架构中的地位和作用非常特殊。相对其他政府机关,公检法固然也有服务功能,但其最鲜明的职责还是打击犯罪、化解矛盾、维护社会公平和公共秩序。在提倡依法治国的今天,公检法在当今中国社会管理体系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特殊重要作用。

3、按照现代政府理念,国家的一切权力来源于人民,公职人员接受委托管理社会公共事务。因此警察履职时,其个人的法律人格被完全吸收,与被执法者产生行政法律关系的主体是其代表的单位,警察执法时的一言一行并非个人行为而是国家行为。所以,警察的执法权威绝对不容挑战,一切妨碍警察执行公务的行为,不管是暴力还是软暴力,都是挑战公权力而必须受到谴责和惩罚。

4、当然,违法者也有合法权益,这个自然要保护,但过度弱化公检法权威已成为当下中国执法的现状和特色。与国外相比,中国警察的执法权威之低堪称世所罕见。姿态低到尘埃里的中国警察,这种无奈的跪地式执法到底羞辱了谁?事实上,河北警察的惊人一跪,所受辱的并非警察自己,真正受辱的是其所执行的法律,受辱的是其代表的国家公权力机关,受辱的是正处于风雨飘摇之路上的法治中国建设。

5、醉驾者母亲爱子心切,出于母爱跪地求情当然可以理解,但是,这种要挟式的非暴力抗法的无理行为,难道就不应该受到舆论的谴责吗?如果警察这次枉法放了醉驾者,那不光是渎职问题,更是对社会其他公众的安全严重不负责任。试想,有没有这种可能,这次因母亲求情而放过的醉驾者,下次会因再次醉驾而造成重大交通安全事故?

6、人们往往习惯性的认为,代表公权力的公检法异常强势,被执法者都是讲理的弱势群体,都是生活困难的值得同情之人,事实真的如此吗?执法实践表明,答案是否定的。现在社会转型,各种鸡鸣狗盗之徒多的去了,大量矛盾如潮水般涌向公检法。动辄下跪就一定有理么?我曾遇一年过六十的当事人,为实现其无理诉求,在下跪威胁不成后,径直躺在法官办公室上睡大觉。

7、十八大后,贪官听闻纪委约谈,无不胆战心惊,这种好事说明纪委职责充分发挥。如果违法者不怕公检法,就如同贪官不怕纪委,其带来的后果将是灾难性的。如果公检法无威信,姿态低到尘埃里,能换来绚烂花朵的开出吗?答案是否定的。如果不管什么情况,尤其是刑侦和执行工作中,一味强调文明执法,那违法者根本不拿你当回事,结果只会纵容其更加恣意妄为,最终受害的将是法治中国建设,受害的将是每个国民和整个社会。

8、你跪我可以扶起,我依法履行公务,为什么要陪跪?河北警察的惊天一跪,是被谁逼的?原因很简单,政法人员被媒体给整怕了。如果今天不陪跪,明天一张照片,一个标题,一篇《老妇跪地乞求,警察冷酷微笑》的头条,就足以让你一夜成名,百口莫辩。这方面教训实在太多,远的如《警察打死讨薪女民工,倒地后仍遭脚踩头发》,近的如刚发生的《法院庭长不堪言语刺激,办公区殴打案件当事人》等,无不是鲜活的典型案例。

9、现在部分大V和无良媒体,基本节操全无,为哗众取宠造成轰动独家报道,早已忘记了新闻人的职业操守。某些媒体有无冕之王大帽,随意煽风点火挑拨官民矛盾,已经无良到了必须整治的地步。一遇到公职人员可能的负面消息,就仿佛比打了鸡血还要兴奋,只要能博取眼球,标题怎么起都无所谓,内容怎么片面都不要紧,即使是单方报料之词不及核实也要发,全然不顾事件本身的来龙去脉和事非曲直。

10、一旦出了事情,单位不问青红皂白,先处理自己人平息众怒。如此做法,不但伤了自己人的心,也显示了单位的不自信,更重要的是损害了执法机关应有的权威。当对外遭受要挟和谩骂,对内感受不到组织体恤和温暖时,试问政法人员的职业保障何在?此外,对恶意造谣中伤、威胁公检法正常办案者,必须依法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这个愿景,在崔慧事件中虽已无望,但我们还有金华法官打人事件可以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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