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公司签订了正式的合同 ,上面写明甲乙双方应按照国家和天津市的有关规定参加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旅行缴纳义务,确保乙方能够按照规定享有各种社会保险的权利; 我是学校推荐实习的地方在实习期内签订的正式合同 所以档案什么的都没在公司仍在学校。公司以没有档案为由,不给我们上保险 ,可以直接离开公司么??算不算违反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