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号入职一家集团性质公司,5月中旬签订劳动合同,公司规定转正时间三个月,定时间为7月1号转正,其中因为另一个子公司关闭,经过一次调岗到另外一家子公司,7月1号转正,医社保已交,(但是现在是告诉我,说我的转正申请已经提交上去,但是在我们部门经理这边没批示,正在批示的时候我被辞退)这时候 7月2号晚上告诉我,这个子公司人数太多(子公司共九人),需要裁员,裁员三人,其中一人是我自己,包括另外两名未转正新人,这样的情况下 我想问问 我的情况是否能申请经济补偿金
跟集团签订的合同
追答裁员也是要经济补偿的,你这个案子应该没问题,但你要拿着合同仲裁的时候要告对对象。也就是劳动合同的甲方。
追问我手上没有合同怎么办?主要是他还给我交了医社保·然后合同也签了 试用期也到了 试用期到的第二天就把我卡擦了~~卡擦了三个对这项目最熟悉的人 留下两个来公司不到一个星期的新人
追答没合同更好办了,先申诉没给合同,这条就够喝一壶了。
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不是面临倒闭·是现在这个项目他们觉得人太多了- - 然后就把我这个负责技术部分的卡擦了
追答那肯定是木有赔偿的,不过可以去当地仲裁问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