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伙带人 私闯民宅,闯进受害者家,持刀行凶。受害者一个刀伤(住县医院),一个打伤眼睛(由县医院转去

市医院)事发时拨打110,警方赶到时,凶手已经逃跑,警方录完口述后,到现在警方也没个说法,请问:私闯民宅,入室持刀行凶,属于故意伤人罪吗?公派出所不拘留伤人者,是他的行为没达到还是?走刑事,民事,还是私下解决,不管怎样他要付出什么样的代价?求解,谢谢!

第1个回答  2013-11-16
如果受害者构成轻伤,那么凶手就构成故意伤害罪,轻伤将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拘役 管制,重伤三到十年有期徒刑。
没有拘留人是因为伤情鉴定结果没有出来,如果鉴定出是轻伤或者重伤,公安机关就会抓人。
刑事部分要看伤害结果而定,够轻伤的话会走刑事程序,最后审判定罪确定判几年,民事部分,凶手需要赔偿受害者因伤害造成的各项损失。

如有疑问欢迎继续咨询,同时请对我的回答进行评价,也可以来电咨询。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