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车乘客受伤索赔问题

,我的事经过是这样的。
今年8月份,我坐出租车回单位,中途出租车追尾,交通队判定出租车负全责。给我造成:颈椎间盘突出,脊髓震荡伤。之后由于出租司机在带我看病的时候态度恶劣,之后的看病及复查都是我自己打车去的,后来的医药费及打车费都是我自己出的。
因为出租司机的态度恶劣,我们之后就一直联系出租公司,和其公司安全员联系,怎样解决问题。他个我的答复就是:先看病,看完再说。
现在经过了三个月的休息调整(请假在家休息两个月,吃药在单位适应性上班一个月),医生诊断基本康复。
现在想请问一下您,我现在应该都提出什么样的索赔条件。
是否可以索赔精神损失费,可以提出多少索赔金额。
是否可以提出索赔他人照顾的费用,(因为在最初出事故的一个月,我的脖子需要颈托固定)。
是否可以提出索赔营养费谢谢您的帮助,再次感谢!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20-12-19
交通事故受伤人员根据本人的实际情况可以向责任方要求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还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精神损失费等。
具体数额根据实际花销的票据、证据,收入情况,误工时间,伤残等级、户口,当地统计数据,生活水平等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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