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1: 最好要精简,唔好一堆野copy,加上答案要加题号
更新2: kaki_1119答得好好,跟佢嘅方法答(5好跟答案!)
问题: 1)人口老化 2)出生率下降 方法: 1)引入投资移民 2)鼓励生育 2)鼓励长者移居内地
统计时点 居港人口 常住居民 流动居民 由上一统计时点至本统计时点 出生 死亡 自然增长# 净迁移 (流入减流出) 一九九六年年中 6 435 500 6 242 800 192 700 - - - - 一九九七年年中 6 489 300 6 303 000 186 300 63 200 31 400 31 800 22 000 一九九八年年中 6 543 700 6 361 800 181 900 55 100 32 300 22 800 31 600 一九九九年年中 6 606 500 6 427 300 179 200 52 100 33 000 19 100 43 700 二零零零年年中 6 665 000 6 481 800 183 200 51 100 34 200 16 900 41 600 二零零一年年中 6 724 900 6 542 300 182 600 53 300 32 300 21 000 38 900 注释: # 自然增长人数= 出生人数- 死亡人数 -------------------------------------------------------------------------------- 表二 一九七一年起人口增长情况 年份 每年年中 人口估计数字(1) 与上一年比较 的增长率 年份 每年年中 人口估计数字(1) 与上一年比较 的增长率 1971 4 045 300 2.2% 1987 5 580 500 1.0% 1972 4 123 600 1.9% 1988 5 627 600 0.8% 1973 4 241 600 2.9% 1989 5 686 200 1.0% 1974 4 377 800 3.2% 1990 5 704 500 0.3% 1975 4 461 600 1.9% 1991 5 752 000 0.8% 1976 4 518 000 1.3% 1992 5 800 500 0.8% 1977 4 583 700 1.5% 1993 5 901 000 1.7% 1978 4 667 500 1.8% 1994 6 035 400 2.3% 1979 4 929 700 5.6% 1995 6 156 100 2.0% 1980 5 063 100 2.7% 1996 6 435 500 2.5%(2) 1981 5 183 400 2.4% 1997 6 489 300 0.8% 1982 5 264 500 1.6% 1998 6 543 700 0.8% 1983 5 345 100 1.5% 1999 6 606 500 1.0% 1984 5 397 900 1.0% 2000 6 665 000 0.9% 1985 5 456 200 1.1% 2001 6 724 900 0.9% 1986 5 524 600 1.3% 注释: 1) 一九七一年至一九九五年的数字是根据「 广义时点」 方法编制,而一九九六年及以后的数字是根据「 居住人口」 方法编制。 2) 增长率是根据一九九六年年中「 广义时点」 人口6 311 000 而编制。 编制人口估计的「 居住人口」 方法已于二零零零年八月采用和公布,以取代以前使用的「 广义时点」 方法。「 居住人口」 方法比「 广义时点」 方法更为合适地反映近年中国香港人口的居住及流动形态的转变。「 居住人口」 方法也可解决「 广义时点」 方法的局限,由于情况的转变,这些局限日益受到关注。 「 居住人口」 的概念在国际统计标准中是清晰的,但各地应用的具体定义并不一致,而需要充份考虑各个地方独特的人口居住及流动形态。国际统计机构特别指出由于工商业及社会发展,一些国家╱ 地区的居民,「 流动性」 相当高,处理这些国家╱ 地区的人口统计时,有关当局要深入考虑这类情况。 以中国香港而言,研究结果显示中国香港的「 居住人口」 ( 我们称为「 居港人口」 ) 定义应该包括「 常住居民」 和「 流动居民」 。 考虑到概念和可用数据等方面的问题,「 常住居民」 的技术定义包括两类人士:( 一) 在统计时点之前的六个月内,在港逗留最少三个月,又或在统计时点之后的六个月内,在港逗留最少三个月的中国香港永久性居民,不论在统计时点他们是否身在中国香港;及( 二) 在统计时点身在中国香港的中国香港非永久性居民。 至于「 流动居民」 ,是指在统计时点之前的六个月内,在港逗留最少一个月但少于三个月,又或在统计时点之后的六个月内,在港逗留最少一个月但少于三个月的中国香港永久性居民,不论在统计时点他们是否身在中国香港。 「 流动居民」 在港的时间虽然不及「 常住居民」 多,但他们仍然与中国香港保持紧密的联系,并很可能在中国香港有常设的居所以及使用中国香港不少的设施和服务,故应该仍然视为中国香港人口的一部分。 以下是「 流动居民」 情况的一些说明: 每星期有5 至6 天时间在中国内地,而定期于周末在中国香港逗留的人士。以二零零一年年中而论,为数约56 300人。这些人士主要是在内地工作,而在周末回港与家人共聚。 大部分时间在内地或澳门而经常但不定期返港的人士。在二零零一年年中时为数约75 100人。相信这些人士在内地╱ 澳门及中国香港均有居所,而不时为了营商、工作及家庭理由往来中国香港及内地╱ 澳门。 大部分时间在内地或澳门居住的年长人士( 60岁及以上) ,为数约8 300人。这些人士不少是已退休而移居内地,但不时回港探望子女或亲戚。 在求学年龄,每年从海外回港数次的人士,为数约16 400人。这些主要是在海外求学而在假期时回港渡假的学生。 此外,亦有一些在海外国家或地区居住的人士,由于营商、工作或家庭理由,不时回港逗留。在二零零一年年中,这类人士约共有26 500人。 以二零零一年年中而论,「 流动居民」 的总数约为182 600人。上列的各数字是透过统计运算出入境资料得到的。运算程序由电脑处理,所有有关人士的资料并不具名,而他们的身分是绝对保密的。 由于没有以前日子的出入境记录,「 居港人口」 的数据系列只能提供一九九六年或以后统计时点的人口估计。虽然如此,比较一九九九年广义时点人口和居港人口的主要统计指标显示使用这两个方法的相差甚微,所以旧方法编制的一九九六年以前数据系列也可与新数据系列作概括性的分析。 从「 广义时点」 方法转用「 居住人口」 方法的优点 在「 广义时点」 方法下编制直至一九九五年的人口估计系列,人口基准包括普查时刻身在中国香港的人士外,也包括普查时刻在内地或澳门工作的中国香港居民,以及通常居住在中国香港但在普查时刻离港往内地或澳门短暂外游的中国香港居民,这些人士的资料由其在中国香港的家庭成员提供。 修订中国香港人口估计的编制方法是由于以下「 广义时点」 方法的局限: 中国香港永久性居民因退休、工作或结婚而长期逗留在内地或澳门的趋势在增加中。而不少居民亦会因为工作、到外国旅行或就学等原因在统计时点不在中国香港而在海外。运用「 时点」 方法会使人口数字不稳定,而且在反映人口实况上有局限性。 根据「 广义时点」 方法的定义,到港旅客包括在中国香港人口之内。但严格来说,旅客并非中国香港人口的一部分。 「 广义时点」 方法使用了抵港人数和离港人数的差额。由于抵港和离港人数庞大,它们的差额有时很不稳定,特别是在通常用的统计时点,例如六月底、十二月底等。 有关「 广义时点」 方法和其局限性,读者可参考在二零零零年九月号中国香港统计月刊一篇名为《 修订中国香港人口估计的编制方法 》 的专题文章内2.1 至3.5 段。 概括来说,转用「 居住人口」 方法有以下的考虑。 采用「 居住人口」 方法更能反映中国香港人口的居住及流动形态的转变。 有很多国家及地区先后由「 时点方法」 ( 即类似中国香港之前采用的方法) 转用「 居住人口」 方法来编制人口估计。中国香港亦已跟随这个趋势采用「 居住人口」 方法。 运用「 居住人口」 概念来量度一个地方的人口规模,就统计理论来说,本来就是较适合。先前没有运用,主要是因为资料不足的局限。计算各类社会和经济统计指标时( 如出生率、死亡率等) ,使用「 居住人口」 概念一般而言较有意义。 现今的电脑运算能力大为增强,可以处理极大量的出入境数据资料,从而能够计算在统计时点的「 居住人口」 数目。
中国香港人要面对人口老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