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风流著称的魏晋,当时的老百姓过得是哪种日子?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0-12-12

魏晋南北朝,是中国士人最逍遥的时代,人们称为“魏晋风风流”。他们“简约云澹,超然绝俗”,每天吟诗作画,饮酒作乐,谈笑风生,指点江山。许多人都十分向往这个时代的生活,认为这个时代的人们生活得十分的自由洒脱。然而,光鲜亮丽的背后,却隐藏着无数的压迫和罪恶。士族的享乐和平民水深火热的生活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士族优雅的生活正式建立在过渡剥削平民的基础上。在魏晋时期,中国出现了大量的依附民,他们以佃客、部曲、门生、故吏、奴婢等形式存在,他们失去了人身自由,过着如同奴隶般的生活。

 一,佃客、宾客、部曲

自从土地私有制确立后,官僚、贵族、商人就不断利用特权和资金来兼并土地。董仲舒说:“改帝王之制,除井田,民得以卖买,富者田连阡陌,贫者亡立锥之地。”到了西汉末年,形成了许多豪强地主。而自耕农却不断失去土地,他们不得不去租佃地主的土地,称为“佃客”。在两汉时期,这类佃客依然是国家的编户齐民内的居民,因而是比较独立的。



东汉末年,天下大乱,许多佃客为了自保,就不得不加强和佃户的依附关系,于是就逐渐失去了人身自由,成为了依附民。三国时期,佃客可以随着土地一起进行了赐予,被主人视为僮仆。从此,佃客就不计入国家编户,而只需要为主人服役劳动。西晋时期,明确规定佃客的私属身份。并且对每一个品级的官员佃客数量做了规定,如官品第一、第二者,佃客不过五十户,以下递减。





宾客来源于战国时代的食客,是养士之风兴起的产物。西汉时期的强宗大姓都养着大量的宾客,宾客主要为主人出谋划策。在西汉后期,宾客已经十分依赖于主人,主人对宾客可以“畜”“役属”。两汉之交,豪强开始对宾客加以部勒(约束管理),于是宾客就逐渐成为了部曲。如刘縯“部署宾客”“率宾客人下江兵中”。随着依附关系的加强,宾客的地位就逐渐降低。到了东汉末,就将宾客称为“私客”、“家客”,最终称为“奴客”、“憧客”。


佃客和宾客中担任豪强的私家军队的,被称为部曲。部曲是汉朝的军事编制,汉朝大将军营,有五部,每部有校尉一人、军同马一人;部下有曲,每曲有军候一人;曲下有屯,每屯有屯长一人。东汉末年,天下大乱,于是世家大族在屯坞自守、筑壁相保,将佃客、宾客组成部曲,形成了地方武装。他们且耕且战,父子承袭。



宾客、部曲等没有经过土地,禁止离开庄园,否则就按照“逃亡”论罪。《南史》记载“部曲即货去,买银输官”,也就是说部曲逃亡后被捉获,即可把他们货卖,买银输官。《唐律》规定,“诸官户、官奴婢亡者,一日杖六十,三日加一等”“部曲、私奴婢亦同”。部曲、佃客死后,主人有权将其妻子指配给另一部曲、佃客,但是不准威逼她们作妾。部曲的社会地位很低,基本不受到国家法律的保护。

 二,门生故吏

门生,原本是汉代的一种师门关系,汉代教授亲自教育的称为弟子,由弟子转而传授的称为门生。欧阳修《孔宙碑阴题名跋》称:“汉世公卿多自教授,聚徒常数百人,其亲受业者为弟子,转相传授者为门生。”发展到了后来,教授和门生成为一种趋炎附势,攀结关系的渠道。



按照规定,门生资格获得承认后,就可以免税和徭役,于是许多门生为了取得荫庇,就不断给师门“长执劳辱之役”。魏晋南北朝时期,门生的地位下降,成为了世家大族的依附民。在南朝,门生和士人不能同席共坐,所谓“土庶天隔”。在当时世家大族垄断仕途的情况下,门生只能依附于世家大族才能有被提携的机会。不过,门生的地位还是比佃客、部曲要高一些的。

汉代的在选官方面实行了察举制和征辟制,也就是地方向中央推举人才。东汉时期,察举制基本操控于世家大族之手。一般的人想要得到推举的机会,必须要投靠世家大族。东汉时期,将这些被推荐的人称为故吏或者门下。这种推荐关系一旦形成,就形成了依附关系,故吏成为了家臣,必须为举荐者效劳,甚至生死相依﹐同患共难。东汉末年,一些世家大族的门生故吏遍于天下﹐成为强大的地方势力。

魏晋以来,故吏的地位有所下降,被称为“义故”“门附”。不过,故吏的地位比门生高一些,他们是门阀士族在官僚体系中的拱托力量。唐朝开始,实行科举制,于是故吏的含义也发生变化,成为仅指旧时长官的下属﹐而且没有了依附关系。

 三,奴婢

汉代土地兼并严重,许多农民失去了土地,于是沦为了奴隶。秦汉史料中对奴隶的称呼很多,例如“奴”、“婢”、“僮”、“隶”、“苍头”、“姫”、“妾”、“臣”、“媵”、“客”等,一般来说称为“奴婢”。西汉的奴婢到底有多少,《秦汉史》估计有100万左右。这些奴婢被用于从事耕作、纺织、修建工程、戍边等活动。



奴婢问题,是西汉后期的一大社会问题。王莽曾经推行了限制奴婢的政策,但是遭到官僚贵族、豪强地主的反对,无法推行。刘秀建立东汉后,先后七次下令释放奴婢。同时,刘秀也下令提高奴婢的地位,给予奴婢以国家司法保障,如公元35年,刘秀曾先后三次下诏禁止杀、伤和虐待奴婢。

魏晋南北朝时期,奴婢的地位再一次下降。法律规定奴婢的地位是“律比畜产”、“同于资财”,也就只是主人的财产,可以随时买卖。奴婢只能够和奴婢结婚。奴婢的主要是战争俘虏、农民破产后被迫卖身为奴、掠卖他人为奴、罪犯为奴等。魏晋南北朝,奴婢的数量在不断增加。北朝时期,鲜卑族入主中原,将落后的奴隶制带入了中原,使得奴婢数量空前增加了。


魏晋士族

在南北朝时期,为了增加土地上的劳动人口和国家的赋税,政府也在出台许多释放奴婢的政策。魏晋和南朝大规模的释放奴婢有15次,北魏在孝文帝改革之后也不断释放奴婢,到北周和北齐释放奴婢就十分频繁。奴婢的大量释放,使得国家的自耕农逐渐增加,是推行均田制的一个重要条件。在法律上,也禁止主人私杀奴婢,直到唐朝也有此规定,主要目的是保护劳动力,防止奴婢在转化前就被世家大族杀害。

魏晋南北朝,中国的依附民数量是十分庞大的。根据《三国志》统计,当时全国编户人口只有767万,其他的大部分都是依附民。葛剑雄根据相关的资料推测,三国时期的依附民就有1500万,几乎占据人口的一半。南北朝初期,这个数字应该更多。所谓“兴,百姓苦;亡,百姓苦”,在古代大多数时间,普通百姓的生存都是举步维艰的,尤其是魏晋南北朝,和奴隶相近。而士族们因为有了大量的依附民,他们自己根本不用参加劳动,只需要饮酒作乐。人们向往的魏晋风流,是建立在前往平民水深火热的基础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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