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据中国青年报的报道,莫言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我的文学表现了中国人民的生活,表现了中国的独特的文化和民族的风情,同时我的小说也描写了广泛意义上的人。我一直是站在人的角度上,立足于写人。我想,这样的作品就超越了地区和族群的局限。”
什么才是“站在人的角度上写人”?难道“人的角度”就是粗俗而淫荡吗?难道人性只有黑暗、龌龊、肮脏的一面吗?莫言所谓的“广泛意义上的人”,显然已经被他进行了片面化的处理,因而,这种“广泛意义”已经是莫言一厢情愿中的“广泛意义”了,是基于莫言对人性的片面解读之上的“广泛意义”。正所谓“小人眼里无君子”,或许在莫言眼里,粗俗而淫荡才是最普遍的人性。
上海交大教授:莫言获奖,因为他不太“中国”
既然莫言对人性的解读是片面的,放大了人性中的黑暗面,那么为什么诺贝尔奖会花落莫言呢?环球网11日发布了上海交通大学教授刘康的文章《莫言获奖,因为他不太“中国”》。刘康的文章显然是没有气节的文章,作者骨子里已跪倒在西方文明之下。但刘文中或多或少透露出了莫言能获得西方人设置的文学奖的原因,即“莫言的写作手法、思考角度其实是比较西化的”。
作者也在文中承认,“虽然诺贝尔文学奖颁给了世界各地的很多作家,然而,除了此前的中国,也没有颁给伊斯兰世界的作家,因为西方价值观和穆斯林价值观的矛盾是难以调和的。南美洲、非洲的作家之所以能获奖,很大原因是他们曾长期受西方的殖民,接受融汇了西方的文化。而中国和阿拉伯世界则都有着自己顽强的文明特征。由此来看,地缘政治与作品的普世价值两个因素,后者显然更深刻一些。”
由此可见,莫言此次之所以能获得西方人的认同,显然是莫言的价值理念和西方世界的价值观达成了某种默契。这种默契,是否意味着今日中国的文化精英已经被西方的价值观所洗脑而背叛了中国的本土价值观了呢?这是一个值得我们深思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