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梁律师,是这样,晚上我们7个人聚会,目的是为了商量一些事情,我们都是开车去的,席间都喝了酒。散席之后组织我们聚会的这哥们自己开车先走。在路上出了交通事故,自己撞上了公路的护栏上,车体已经接近报废,人被送往医院,已经死掉。刚开始吃饭的时候 我们都要求喝饮料。但组织聚会也就是出车祸这哥们非得要喝酒。现在他出了这样的事情,我们是否有连带责任?是否要为他的生死或者医药费负责呢梁律师。1,他是本次聚会的组织者。2,开席之前因我身体不舒服,要喝饮料,他不同意。3,散席之后他自己开车先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