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玉芬人物生平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4-06-12

1954年,李玉芬女士在山东省高唐县的第一棉花加工厂开始了她的职业生涯。在那里,她凭借勤奋与智慧崭露头角。


1958年,她被调入高唐县第一机械厂的机工车间,担任车工。她的工作才华得到了充分展现,她创新的多刀刃操作法使得工作效率提升了一倍以上。此外,她还改进了万能钻头、简易卡盘和活塞顶针等专用工具,这些改进显著提高了生产效率,提升了2至4倍的效能。令人印象深刻的是,她还独立设计并制作了电动砂轮机、碎石机以及钢锯条等多种生产工具,共计20余件,对工厂的生产活动产生了深远影响。


1959年6月,李玉芬女士光荣地成为中国共产党的一员,这标志着她在政治上的成长和对社会贡献的认可。


1960年,她因杰出的表现被选派参加全国工业交通运输、基本建设、财贸社会主义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生产者的代表大会,她的辛勤努力得到了国家的肯定,被授予了“全国先进工作者”和“三八红旗手”的荣誉,这是对她付出的极高赞誉。


在担任高唐县第一机械厂副厂长的职务后,1960年3月,她被选拔到山东工学院进修学习,这无疑为她的职业生涯增添了新的知识和技能。


然而,命运并不总是顺利,1974年,李玉芬女士因病不幸离世,但她留下的技术和精神遗产,永远激励着后人。她的生平事迹展示了中国工人阶级的坚韧和奉献精神,是那个时代劳动人民的典范。




扩展资料

李玉芬(1918—1947) 郯城县大塘村人。1936年在临沂省立三乡师学习时加入中国共产党。1938年参加临郯青救团,任连长。1943年打入土匪陈世昌部,配合滨海军区某部将该敌歼灭。 后调任滨海独立二团政委。1947年8月在胶县韩村战斗中牺牲。另有全国先进工作者李玉芬、国宝级烹饪大师李玉芬、莒县名人李玉芬、治沙劳模李玉芬、房山公安分局退休干部李玉芬、贵州师范大学教师李玉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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