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GB6441-86 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危险、危害因素分为:
1、物体打击。
2、车辆伤害。
3、机械伤害。
4、起重伤害。
5、触电。
6、淹溺。
7、灼伤。
8、火灾。
9、高处坠落。
10、坍塌。
11、放炮。
12、火药爆炸。
13、化学爆炸。
14、物理性爆炸。
15、中毒或窒息。
16、其他伤害。
扩展资料:
瞒报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的后果:
事故调查组提出的事故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建议,由发生事故的企业及其主管部门负责处理。
因忽视安全生产、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玩忽职守或者发现事故隐患、危害情况而不采取有效措施以致造成伤亡事故的,由企业主管部门或者企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企业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在伤亡事故发生后隐瞒不报、谎报、故意迟延不报、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或者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调查以及拒绝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由有关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有关单位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由此可见,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是根据伤亡人数及直接损失金额划分的,从一般事故到特别重大事故不等。
不同的事故等级对应的应急措施也不一样,职工伤亡事故发生后,企业负责人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情况,并积极抢救伤者,保护好现场;对于瞒报、漏报的行为,企业负责人要承担法律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