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学讲义》读后感 /狼人/2022.5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2-07-22
      开始看《刑法学讲义》前,看完了《刑罚的历史》。了解了中国刑罚的由来、发展及进步。相比《刑罚的历史》的封面,我更喜欢《讲义》这本书的封面。圆圈,方形,法律、道德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看完全书更加喜欢这个封面。

      “法律只是对人,是最低的道德要求。”法律与道德间的平衡、好比封面图中的圆圈与方形。整书不是枯燥的去讲解刑罚的条条框框,反而是从一个平凡人“张三”的角度出发,对于不同情况下的“张三”的行为进行分析和思考,更加引人入胜。

      同时,作为读者,可能会在阅读时候会觉得整体质量一般,可能是由于这是罗翔老师在b站上的热度推出的一本快消类的文化产品,部分章节的内容甚至直接就是视频的口语化文稿,没有进行更系统化的整理,但是此书还是有很多可取之处的,个人觉得每个章节后的小思考就很有意思。整体推荐大家阅读。

读书摘抄:

怀疑的目的是为了相信,是为了在追求真理的道路上稳步前行,而不是拒绝甚至虚无真理。

道德本来就不教导我们如何使自己幸福,而是教导我们如何使自己无愧于幸福。——康德

法律一经制定,就已经滞后。

法益作为入罪的基础,伦理作为出罪的依据。

法律不是冰冷的条文,它必须兼顾天理人情,不断地在各自利益中寻找一个最佳的平衡点。

权利背后一定得有人承担义务,如果没有人承担义务,权利根本无法主张。所以一定是义务在前,权利在后。必然是有人承担了道德义务,你才可能拥有法律上的权利。从这个意义上来讲,责任可能比幸福更重要。只是我们这个时代的人在追求责任时忘记了责任。

现实主义认为法律无力改造人性,它只能约束人性的幽暗,让其不致泛滥成灾。因此,刑罚的首要目的是报应,是对犯罪的惩罚。

仁慈只有当其生长于正义岩石的缝隙中,才能开花。若将其移植到人道主义的泥沼,它将变成食人草,而其可怕之处更甚,因为它依然顶着可爱绿植的名字。

那种忽视公义,滥施恩情的人道主义有着太多的伪善。他们经常为了假想的未来,而忽视现在的利益,为了抽象的人类无视具体人的痛苦。

真正的自由是自律的自由,而不是放纵的自由。

自由不能成为放纵私欲的借口,也不能成为强者剥削弱者的说辞,否则人与兽就没有区别。

纵观人类历史,有能力行动者却袖手旁观;知情者却无动于衷;正义之声在最迫切需要时保持沉默;于是邪恶方能伺机横行。

对公权力而言,凡是没有允许的,都是不可为的;对私权力而言,凡是没有禁止的,都是可以做的。

司法不能迎合民意的偏狭,必须有所超越,有所引导,否则司法就会成为一种情绪化的表达。

一个国家是否有真正的自由,试金石之一是它对那些为有罪之人、为世人不耻之徒辩护的人的态度。

不要有知识优越感,追逐知识只是让我们承认自己的无知。

思想与行动并存,我思并不代表我在,我动方能印证我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