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题所述
债务担保人是必须承担该债务的连带责任,连带责任在偿还后,可以向债务人追偿。因此,该债务担保人的连带责任不能认定为家庭共同生活债务,妻子可以不承担该担保责任。为此,妻子可以书写“执行异议书”提交法院执行庭,强调主张:该债务不是家庭共同生活债务,该担保责任是丈夫个人行为,法院划拨妻子账户款项缺乏法律依据。(法院只能划拨丈夫的账号款项)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