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儿童虐待问题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5-06-06
性侵害或性虐待,是一个引起公众关注的社会问题,指一个(或多个)人在威胁或强力下被迫进行性行为。当他们在威逼下发生非意愿性的性行为时,他们成了性侵害或性虐待的受害者。
有些妇女主诉受到丈夫性虐待,但是是否真正的性虐待呢?这就需要加以判断才行。比如有位终日以泪洗面的妇女在就诊时痛苦地谈到:“自己在做爱时简直成了供丈夫性发泄的工具,而自己却一点感觉都没有,就像一个木头人,可谓是麻木不仁。为此,我丈夫常和我生气,甚至吵着要和我离婚,我实在忍受不了这样的性虐待。”
这位妇女缺乏应有的性知识,误认为丈夫有问题,为什么会有这种感受呢?这恰恰说明了这些女性往往对性活动存在很大偏见,所以陷入这种进退维谷的困境。因此许多女性往往对性存在戒心和担忧,害怕在性生活中如果毫无保留地与丈夫通体合作,丈夫会怪她轻浮,所以时时处处拼命压抑自己真正的反应和情绪,这种消极、被动只是尽义务的奉献思想,使得男女间的性活动通常是以男性性高潮──射精而终结,而妇女却经常不能获得高潮。她们害怕显露出自己的性本性是情有可原的,又不甘心被动地去满足他人的欲望,于是认为自己只不过是性的奴隶而已,而男人所做的一切就是性虐待。
而性侵害或性虐待的目的是把受害者被当作犯人和奴隶来惩罚、毒打,甚至强奸。其目的并非为了性唤起和性愉悦,而且丝毫没有任何人权可言。性侵害有很多种形式,主要是儿童性虐待,但是很难给儿童性虐待下统一、标准的定义。一般将乱伦视为与亲属间发生性交行为,而将与亲属、熟人或陌生人发生的非性交性活动称为骚扰,如暴露、抚摸等。美国国家虐待和岐视儿童中心将性虐待定为成年人对儿童施以性刺激以满足自己性冲动的行为。施虐者通常包括从双亲之一、亲密的亲戚或朋友对孩子的性虐待,到成人被丈夫、性伴侣或陌生人强迫进行侵犯型的性行为等。性虐待最可能发生在青春期之前的9-12岁儿童身上。大约20%的美国女性和超过10%的美国男性在儿童时期和青少年或者成年人有过性接触,通常是男性。女性也可能对儿童进行性侵犯。最惊人的发现之一是,施虐者本人在儿童时间可能曾经是性虐待的受害者。儿童性虐待的直接后果是焦虑和恐惧增加、负罪感、退缩和其它心理调整问题。到了成年期,受害者常常会产生孤独、焦虑、抑郁、与异性相处困难,或强迫性地参与性行为。大部分儿童性虐待的受害者和施暴者都可以从心理治疗中获益。
虽然大多数国家都把性虐待视为犯罪,但报道的案例远远低于实际发生率,如美国每年报告10万宗性虐待案,但实际上可能在20—50万之间。不愿申诉的理由包括家长反对、害怕施虐者、害羞和犯罪感等。报道偏低的另一个原因是医生缺乏专业知识,不能做出肯定诊断,不愿出庭作证,害怕父母反应过激和本人对这类事件的厌恶。西方国家成人在童年时遭受过性虐待的人约在15%~38%之间。一般来说,性虐待的受害者多为女性,而施虐者多为男性。容易发生性虐待的家庭背景是:
(1)受虐儿童父母的背景特征:普遍认为社会经济地位较低的家庭中发生性虐待的可能性较大;父母酗酒(受害者父母酗酒者约38%,而对照组仅8%);父亲与祖父母关系不和;孤独;单亲家庭;频繁搬家;缺乏母爱或母女关系紧张;母亲有受害历史,约为对照组的8倍,这些妇女常常极度依赖丈夫,害怕丈夫离开她,习惯于受欺凌和处于从属地位。
(2)儿童与父母的关系:半数受害者的父亲习惯于在家庭中使用暴力,而母亲以常年多病、抑郁、精神萎靡和酗酒多见。这些家庭的子女多,社交少,习惯独处,离群,缺乏信任,不断争吵。
(3)受害儿童的心理特征:这些儿童起初不相信他们所信任的人会加害于他们,随着对性的理解加深,她们会感到迷惘和有犯罪感,担心被人发现而受谴责或被逐出家门。为了维护家庭的完整,有时她们会忍辱负重,压抑内心痛苦。
(4)受害儿童与施虐者的关系:虽然双方关系越亲近时施用暴力的机会越少,但心理伤害是相同的。所以仍将造成不可磨灭的伤害。
性虐待开始是对儿童的影响,如严重忧虑、愤怒、躯体伤害、性生理及心理发育障碍、逃学和离家出走。对成年后的影响则主要是压抑。有些妇女也出现焦虑、丧失自尊、孤独、性功能障碍和自我伤害行为。其后果可分类如下:
(1)不健康的性观念和性行为:包括自暴自弃的乱交、卖淫、性偏见、性功能障碍(如原发性或继发性性高潮障碍)。
(2)叛逆感:其源于对施虐者丧失信任,随后发展为人际间亲密关系的不信任,甚至愤怒与敌视。
(3)无能感:由于孩童时受到心灵和肉体的伤害,表现为恐惧、恶梦、身体不适、无助和失望感。
(4)受辱感:受虐者常常具有犯罪感、羞愧感、丧失自尊,有自我伤害和自杀企图。
在一项有关性虐待对性功能障碍的影响的调查报告中指出:受害者中有75%害怕性活动,33%无性欲或性欲抑制,41%性唤起障碍,33%无性高潮。
由于性虐待受害者对其家人和朋友已丧失信任,故医生首先应取得病人的信任和合作,对爱害者表示关心和同情。问诊时应了解当初性接触的类型、施虐者的年龄和妇女的自责程度。医生应对以下性虐待的指征予以重视:
(1)人际关系紧张,包括性问题;
(2)长期的躯体不适感,但又原因不明;
(3)焦虚和压抑的心情;
(4)带有犯罪感的自尊心低下;
(5)自我伤害行为,包括自杀企图;
(6)经常、反复的恶梦;
(7)反社会行为或离家出走;
(8)母女关系紧张,母亲常年多病;
(9)对祖父母间的婚姻及性关系紧张的记忆。
对性虐待受害妇女治疗的要点是让妇女认清性虐待事件的发生不是她的过错,也不是她所能控制的,这一点对那些充满自责心理的人来说尤为重要。然后和受害者讨论儿时的家庭背景。母亲常常是受虐待妇女仇视的对象,要让受害者树立独立意识,不要有被抛弃感,也不要过多责怪母亲,因为她们当时也是极具依赖性的,也很难保护自己。患者和医生应共同决定是否与家人讨论这些问题。最后是改变自我损伤行为。
总之,要使病人培养更现实、更积极的自信心。这些儿童期遗留下的问题还是可以得到治疗的。治疗方法可采用个别的或小组的心理治疗。通过治疗,她们的人际亲密关系方面的信心可增强,犯罪感、压抑感可减轻,性表达能力也可增强。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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