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2012年2月份买的期房,应该2013年5月1日交房但是到今年2014年5月才交房,购房合同上违约金是万分之0.5,办入住时没提违约金的事情,说是基础市政设施费每平米100和暖气入网接口费每平米90元和违约金相抵消了,请问这样是合理的吗?房屋买卖合同上物业费1.88元,交房时说第一年是1.88元,以后是2.35元,请问我们应该怎样才能维护自己的权益?证据补充:合同复印件和缴费单据
谢谢您!
请问等我装修好了在维权还来得及吗?我现在着急住房孩子上学,之后在找律师处理行吗?
追答可以,但越快处理越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