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建筑法律法规

安全建筑法09 年新建筑法

第1个回答  2014-03-04
可以到图书馆查一查
第2个回答  2014-03-17
这个你可以看建筑法,,好像每个地方的法律法规是一样的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14-03-04
建筑行业一直在关注着《建筑法》的修改。朱宏亮清华大学教授在近日举行的报告会上,详细介绍了《建筑法》的修改情况。与现行《建筑法》相比,修改后的《建筑法》三个方面有较大的调整。
首先是淡化单位资质,强化个人资格。现行《建筑法》非常注重施工企业资质,而忽视了从业人员的个人资格。在当前工程建设活动过程中,不少违规违法行为纯属个人行为,而这些“个人”往往又有很大的流动性。因此,在将来要淡化甚至取消单位资质,而成立不设资质的项目管理公司,同时大大强化个人资格,个人违规就狠狠惩罚个人,甚至剥夺其终身从业资格。
二是实行联合共同承包制度。现行《建筑法》规定“两个以上不同资质等级的单位等级低的单位的业务许可范围承揽工程”。这样笼统的规定很难发挥企业优势,也不尽合理。修改后的《建筑法》将实行联合共同承包的制度,标准是,只要不同的企业能满足各自承担的施工任务的能力就可以参加投标。所谓“大猫走大洞,小猫走小洞”。
同时规定建筑施工合同的登记备案制度,政府主管部门对备案合同有抽查的权力;建立合同当事人的信用制度;确立强制担保制度;对于施工合同的履行确立有操作性的相关规则。如,规定垫资施工的法律效力以及发包人自有资金的最低比例,垫资施工的保证责任等;规定工程交付与工程价款支付的法定时间关系;加强个人从业资格及责任,弱化企业资质管理,为从根本上取消“挂靠施工”奠定基础;明确转包概念及法律责任。
三是实行监理制度改革。我国监理制度是从国外学来的,但我们学偏了,事实上,国际通用监理是全方位的,从工程立项、设计、施工,再到验收都包括了,同时还包括成本、资金、进度的控制等,而我们的监理只管施工一个阶段,甚至只管施工质量一项。并且国外监理只是一个岗位,是没有资质的,只要你具备相应的能力就可做监理。今后,将考虑改变现行的监理考试制度,取消监理资格制,实行分段监理,如设置设计监理、施工监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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