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推动党的制度建设的里程碑,《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为我们提供了一套清晰的操作框架,旨在规范党内重大事项的请示与报告流程,是2019年每个党员必备的党规党纪知识之一。
条例的核心围绕“重大事项、请示与报告”三个关键词,为我们揭示了明确的边界和流程。首先,重大事项主要包括决策执行、领导事务与责任落实,具体区分如下:
在请示报告方面,条例明确了需请示的十大关键事项,其中第一条关乎落实情况、政策调整和问题解决,第二条尤其重要,涉及11种“重大”事项和4类“敏感”事项,如改革措施、突发事件等。特别是关于“简政放权”和跨区域协调的敏感问题,需格外留意。
在报告方面,条例列出了12大类别,涵盖了战略执行、会议、决策等,关键在于把握哪些内容需向上级报告。值得注意的是,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涵盖多个方面,明确了20项工作需向组织汇报,旨在强调准确性和及时性,而非增加报告负担。
总之,《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以制度化、规范化的方式,解答了“哪些是重大事项”、“向谁请示”、“报告什么”以及“如何请示报告”等核心问题,将党的请示报告工作提升到了新的高度,确保了决策的透明度和执行力。这不仅是党的工作流程的革新,更是提升党的执政效能的重要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