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性法规由谁制定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4-05-14
地方性法规的制定主体如下:
1、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
2、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
3、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
制定地方性法规应当遵循的原则:
1、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的原则。
2、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原则。
地方性法规的特性有:
1、制定地方性法规的主体只能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
2、地方性法规的内容应适应地方的实际情况,解决本行政区域的实际问题;
3、地方性法规的效力只限于本行政区域,超出本行政区域即没有约束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十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根据宪法规定行使国家立法权。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和修改除应当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进行部分补充和修改,但是不得同该法律的基本原则相抵触。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可以授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相关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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