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知道青年文摘里面有一个短篇文章叫做大唐古惑仔李白 麻烦帮我把文章写下来给我谢谢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1-05-05
  李白长什么样?根据李白的众多粉丝之一魏颢的记载,“眸子炯然,哆如饿虎。或时束带,风流酝籍”。目光炯炯,张嘴就有猛虎之势,有时扎上皮带,风流范儿就出来啦。很明显,人家李白就是一猛男,金城武同学太忧郁、太阴柔,连诸葛亮都能被他演成GAY,难道我们还要看李白和唐明皇眉来眼去你侬我侬?
  更重要的是,金城武即使能演出李白的飘逸和才情,也演不出他的杀气和嚣张。要知道,李白不仅仅是诗仙,是酒神,还是个打群架、吃喝嫖赌、讲江湖义气,梦想在闹市砍人的古惑仔。
  作为生活在四川的俄罗斯移民李白(李白生于碎叶,就是现在的吉尔吉斯共和国),小时候干嘛呢?他在《与韩荆州书》中有一段自我介绍:“自幼好任侠,有四方之志,年十五而修剑术,二十而怀纵横之策,欲遍干诸侯。仗剑去国,辞亲远游,虽身长不满七尺,而心雄万夫,所至尚意气,重然诺,轻财好施,常为人急而不敢自为。尝游扬州时,不逾一年,散金三十余万,落魄公子悉皆济之。”
  看到没看到没?人家李白从小就想当古惑仔,15岁学武功,20岁立志称霸江湖。于是跟亲友SAY GOODBYE之后,离开四川,拿把剑就去道上混了。虽然身高不足1米7,但是重义气,没别的爱好,就喜欢烧钱。在扬州混帮派,不到一年就花了30多万,只要看到道上兄弟落难就忍不住赞助人家一把啊——等一下,这段是讲《上海滩》中的许文强还是《古惑仔》中的郑浩南?
  当初在四川,还是小混混的时候,李白就“手刃数人”,这不奇怪不奇怪,李白的梦想,就是他的《侠客行》里那位“赵客”,单枪匹马杀入闹市,砍瓜切菜般,十步之内,谁挡谁死。杀完了,拍拍屁股走人。离开四川时,李白还带了个叫吴指南的小弟,到了湖北洞庭湖一带,跟当地黑社会火拼,吴指南死了,李白血都哭出来了,为保护吴指南的尸体不被老虎吃掉,李白还顺便打了虎,这事在网上炒得很热,一方面,李白因他的江湖义气直接入选年度“感动唐朝”十大人物之一,而他的两大名言“我是天才我怕谁”(天生我材必有用)、“老子就是不差钱”(千金散尽还复来),当仍不让地成为最NB语录;另一方面,网友忙着鉴定李白打的是不是华南虎。
  众所周知,李白是很上进的,既然红了,肯定就要有所作为吧。他拜大唐首席剑客裴旻为师,学剑术,业余时间,就从事青年古惑仔最喜爱的娱乐休闲——斗鸡(老年古惑仔则热爱化学,集体炼丹),李白的《叙旧赠江阳宰陆调》就写了,当时李白和一帮兄弟专门成了斗鸡俱乐部,风头太盛,招惹了长安北门一帮黑社会,械斗时,李白这方寡不敌众,眼看小命不保,幸亏陆调生猛,杀出一条血路,把警察叔叔叫来,平息了这场街头暴力。哎,出来混,迟早要还的。
  好玩的是,跟着李白混的,还有杜甫。天天宣讲大唐政府要开发廉租屋、解决穷人住房问题的杜甫。沉重的、悲情的、经常穷到要四处乞讨的杜甫。众所周知,杜甫就是个李白控,不然干嘛写20多首《情诗》给李白呢。他们怎么混?在国际都市大梁(开封),“白刃仇不义,黄金倾有无。杀人红尘里,报答在斯须”。清楚吧?无非就是搞点杀人啦,烧钱啦之类的“常规”娱乐啦。“忆与高李辈,论交入酒垆。”杜甫很实在的,把李白和高适都给供出来了。“两公壮藻思,得我色敷腴。”看吧,李白和高适都喝高了,就杜甫清醒,只好由他记录了。
  作为黑社会大哥,李白的情史肯定不能太单薄。李白结了3次婚,他找老婆要求不高,宰相的孙女就可以啦。第一个老婆是前宰相许圉师的孙女,嗯,严格来说是李白入赘,这次婚姻李白很乖巧,和妻子住在湖北安陆的桃花岩,生了一儿一女,10年后,许氏去世。然后,李白和一位刘女士同居,因刘女士嫌弃李白官不够大钱不够多,翻脸。然后,李白在山东娶了个当地女子,生了个儿子,再然后,这个老婆又去世了。直到李白快50岁,有天喝高了,在梁园的一面墙上搞涂鸦创作,写了首《梁园吟》,按国际惯例,多半还在这很率性地小便一番,闪人。几天后,有位宗女士读了这首诗,爱得要死,春心都荡漾了好几回。而梁园的清洁工才不管什么诗不诗的,一看白花花的墙壁被乱涂乱画,骂骂咧咧地准备擦光光,宗女士急了,老娘出一千两黄金,买下这块墙壁总可以吧?
  好巧,宗女士也是前宰相的孙女,不仅才貌双全,还和李白有着共同的爱好——信奉道教,李白还考过注册道士,跟一批当红道士和隐士打得火热。李白最羡慕的,就是南朝谢安,带着一票娇嫩小妓女就去隐居了,多雅致的生活方式啊。
  最让李白动心的妓女,是“金陵子”,在南京酒吧街上,李白和一个美女邂逅,电光火石。对方坐的是宝马牌轿子,掀起帘子,直接说,我在前面那家最豪华的夜总会等你。李白去了。“葡萄酒,金叵罗……玳瑁筵中怀里醉,芙蓉帐底奈君何。”李白点了进口葡萄酒,喝呀喝呀,咦,这美女怎么醉到我怀里来了呢?好吧,上==床才知道我的厉害。
  黑道上有一票兄弟,皇帝和贵妃都曾迷恋他,隐士圈内他也是大红人,进了青楼他照样游刃有余。哇,原来,李白就是一个会写诗的韦小宝啊。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

  1.混黑道也是可以名垂千古的,只要你才华够。在古惑仔里,李白诗写得最好。在诗人中,李白的武功最高。总之,只要你多的是才情,混哪里都吃得开,所以,好好开发自己的才华吧。什么?没有,那赶紧找个才子生个儿子好好培养噻。

  2.可以跟才子借精生子,但才子嫁不得,搞搞暧昧就行了。从遗传学角度说,才子基因好。但才子往往风流多情、自私自利、喜新厌旧,集坏丈夫缺点于一身。所以呢,才子控们请注意,玩玩就行了哈。和才子谈恋爱搞暧昧,嫁个理工科内向专一男白头偕老,这才是英明神武的人生规划啊。

  不知道是不是你要的。。。这个文章蛮欢乐的。。。

参考资料:douban

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11-05-09
李白长什么样?根据李白的众多粉丝之一魏颢的记载,“眸子炯然,哆如饿虎。或时束带,风流酝籍”。目光炯炯,张嘴就有猛虎之势,有时扎上皮带,风流范儿就出来啦。很明显,人家李白就是一猛男,金城武同学太忧郁、太阴柔,连诸葛亮都能被他演成GAY,难道我们还要看李白和唐明皇眉来眼去你侬我侬?
更重要的是,金城武即使能演出李白的飘逸和才情,也演不出他的杀气和嚣张。要知道,李白不仅仅是诗仙,是酒神,还是个打群架、吃喝嫖赌、讲江湖义气,梦想在闹市砍人的古惑仔。
作为生活在四川的俄罗斯移民李白(李白生于碎叶,就是现在的吉尔吉斯共和国),小时候干嘛呢?他在《与韩荆州书》中有一段自我介绍:“自幼好任侠,有四方之志,年十五而修剑术,二十而怀纵横之策,欲遍干诸侯。仗剑去国,辞亲远游,虽身长不满七尺,而心雄万夫,所至尚意气,重然诺,轻财好施,常为人急而不敢自为。尝游扬州时,不逾一年,散金三十余万,落魄公子悉皆济之。”
看到没看到没?人家李白从小就想当古惑仔,15岁学武功,20岁立志称霸江湖。于是跟亲友SAY GOODBYE之后,离开四川,拿把剑就去道上混了。虽然身高不足1米7,但是重义气,没别的爱好,就喜欢烧钱。在扬州混帮派,不到一年就花了30多万,只要看到道上兄弟落难就忍不住赞助人家一把啊——等一下,这段是讲《上海滩》中的许文强还是《古惑仔》中的郑浩南?
当初在四川,还是小混混的时候,李白就“手刃数人”,这不奇怪不奇怪,李白的梦想,就是他的《侠客行》里那位“赵客”,单枪匹马杀入闹市,砍瓜切菜般,十步之内,谁挡谁死。杀完了,拍拍屁股走人。离开四川时,李白还带了个叫吴指南的小弟,到了湖北洞庭湖一带,跟当地黑社会火拼,吴指南死了,李白血都哭出来了,为保护吴指南的尸体不被老虎吃掉,李白还顺便打了虎,这事在网上炒得很热,一方面,李白因他的江湖义气直接入选年度“感动唐朝”十大人物之一,而他的两大名言“我是天才我怕谁”(天生我材必有用)、“老子就是不差钱”(千金散尽还复来),当仍不让地成为最NB语录;另一方面,网友忙着鉴定李白打的是不是华南虎。
众所周知,李白是很上进的,既然红了,肯定就要有所作为吧。他拜大唐首席剑客裴旻为师,学剑术,业余时间,就从事青年古惑仔最喜爱的娱乐休闲——斗鸡(老年古惑仔则热爱化学,集体炼丹),李白的《叙旧赠江阳宰陆调》就写了,当时李白和一帮兄弟专门成了斗鸡俱乐部,风头太盛,招惹了长安北门一帮黑社会,械斗时,李白这方寡不敌众,眼看小命不保,幸亏陆调生猛,杀出一条血路,把警察叔叔叫来,平息了这场街头暴力。哎,出来混,迟早要还的。
好玩的是,跟着李白混的,还有杜甫。天天宣讲大唐政府要开发廉租屋、解决穷人住房问题的杜甫。沉重的、悲情的、经常穷到要四处乞讨的杜甫。众所周知,杜甫就是个李白控,不然干嘛写20多首《情诗》给李白呢。他们怎么混?在国际都市大梁(开封),“白刃仇不义,黄金倾有无。杀人红尘里,报答在斯须”。清楚吧?无非就是搞点杀人啦,烧钱啦之类的“常规”娱乐啦。“忆与高李辈,论交入酒垆。”杜甫很实在的,把李白和高适都给供出来了。“两公壮藻思,得我色敷腴。”看吧,李白和高适都喝高了,就杜甫清醒,只好由他记录了。
作为黑社会大哥,李白的情史肯定不能太单薄。李白结了3次婚,他找老婆要求不高,宰相的孙女就可以啦。第一个老婆是前宰相许圉师的孙女,嗯,严格来说是李白入赘,这次婚姻李白很乖巧,和妻子住在湖北安陆的桃花岩,生了一儿一女,10年后,许氏去世。然后,李白和一位刘女士同居,因刘女士嫌弃李白官不够大钱不够多,翻脸。然后,李白在山东娶了个当地女子,生了个儿子,再然后,这个老婆又去世了。直到李白快50岁,有天喝高了,在梁园的一面墙上搞涂鸦创作,写了首《梁园吟》,按国际惯例,多半还在这很率性地小便一番,闪人。几天后,有位宗女士读了这首诗,爱得要死,春心都荡漾了好几回。而梁园的清洁工才不管什么诗不诗的,一看白花花的墙壁被乱涂乱画,骂骂咧咧地准备擦光光,宗女士急了,老娘出一千两黄金,买下这块墙壁总可以吧?
好巧,宗女士也是前宰相的孙女,不仅才貌双全,还和李白有着共同的爱好——信奉道教,李白还考过注册道士,跟一批当红道士和隐士打得火热。李白最羡慕的,就是南朝谢安,带着一票娇嫩小妓女就去隐居了,多雅致的生活方式啊。
最让李白动心的妓女,是“金陵子”,在南京酒吧街上,李白和一个美女邂逅,电光火石。对方坐的是宝马牌轿子,掀起帘子,直接说,我在前面那家最豪华的夜总会等你。李白去了。“葡萄酒,金叵罗……玳瑁筵中怀里醉,芙蓉帐底奈君何。”李白点了进口葡萄酒,喝呀喝呀,咦,这美女怎么醉到我怀里来了呢?好吧,上==床才知道我的厉害。
黑道上有一票兄弟,皇帝和贵妃都曾迷恋他,隐士圈内他也是大红人,进了青楼他照样游刃有余。哇,原来,李白就是一个会写诗的韦小宝啊。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

1.混黑道也是可以名垂千古的,只要你才华够。在古惑仔里,李白诗写得最好。在诗人中,李白的武功最高。总之,只要你多的是才情,混哪里都吃得开,所以,好好开发自己的才华吧。什么?没有,那赶紧找个才子生个儿子好好培养噻。

2.可以跟才子借精生子,但才子嫁不得,搞搞暧昧就行了。从遗传学角度说,才子基因好。但才子往往风流多情、自私自利、喜新厌旧,集坏丈夫缺点于一身。所以呢,才子控们请注意,玩玩就行了哈。和才子谈恋爱搞暧昧,嫁个理工科内向专一男白头偕老,这才是英明神武的人生规划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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