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南昌市企业退休金什么时候加工资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7-06-07
从今年1月1日起,江西省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上调10%。目前南昌市本级22.65万退休人员养老金“不差一人、不少一分”,全面调整并发放到位,预计各县区退休人员养老金于4月初也将全部调整并发放到位。据了解,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继续实行普遍调整与特殊调整相结合的法。在普通调整中,基本养老金共分9个档次,可增加85元至185元不等。同时,适度加大了与缴费年限挂钩力度,体现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公平政策。此外,在普遍调整的基础上,加大对高龄人员的特殊倾斜力度,满70周岁不满80周岁、满80周岁以上高龄人员,每人每月再分别增加60元、70元。按照相关文件,选择按年龄一次性缴费3.25万元至1万元参保的超过退休年龄的人员,其调整基本养老金标准按每人每月186元的标准增加。考虑到这一群体多数生活困难,养老金水平相对偏低,年满70周岁不满80周岁及满80周岁的高龄人员再按高龄特殊倾斜标准的60%增加,每人每月再分别增36元、42元。据悉,企业退休军转干部以及1953年底前参军、后在企业退休的军队退役士兵在调整基本养老金的同时,每人每月再适当加发生活补贴,并随同增加的基本养老金一起发放。从南昌市财政局获悉,该局日前拨付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待遇资金4亿元,保障该市企业退休人员养老待遇。据悉,此次调整人员范围为南昌2015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退休人员,含按照赣老社养【2003】55号文件规定参保的国有农垦企业退休人员。从20161月1日起,南昌市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水平按照略高于2015年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10%确定。此次基本养老金调整,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法。除每人每月增加100元定额调整以外,此次调整与基本养老金水平挂钩,继续坚持适当向低收入人员倾斜,适当缩小养老金水平高低差距的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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