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不是叫我离婚了,才能给我申请啊

我是69年下放的知青,今年60岁了。我的户口在前几年也迁回来了。我家地址是 杨浦区鞍山路85号606室。由于妈妈去世了,妹妹一家把房子霸占了,我们根本住不进去,要不就翻脸,我一直不想这么做,所以在普陀那里租了个房子,我和儿子有个睡觉的地方,我老公还在合肥,他也是知内青年,今年也有68岁了.他有脑梗塞和糖尿病,我们靠退休工资吃饭,到上海看不起病,所以他一直没有把户口迁回来,就住在合肥单位分的福利房过日子。我们生活非常困难的。每月要吃5-6百元药.
今年好不容易盼来国家的经济适用房,我满怀信心去去申请,他们却说我不能申请,原因我他处有房产。我想问政府,我老公住在里边,要生活要就医,不参加上海的经适房分配,这是他在合肥工作40多年,国家给他睡觉休息的40多平方地方,而我们上海申请经适房,还要把它算他处房产,我真的好郁闷,。我经济这么困难,就是给我申请到房子,我也买不起还需靠亲切朋友帮助,我想政府本意一定不是这样的,是不是下面人理解错了我只想跟我儿子两个人一起申请一套经适房,将来他结婚了,我上海合肥两处住住,毕竟合肥也是我生活了30多年的地方,老公还在那里生活,他是不愿意回上海了,因为上海人为了房子,已经没有人情味了。政府领导我的亲人,我现在只有靠你们来帮我了。我17岁离开上海响应党的的号召,去边疆插队,现在回来连睡觉的地方都没有,想想好寒心,照理说现在知青回来了,党也要像我们当年去边疆那样的热情来迎接我们才对,不管怎么说我们离开上海时还是孩子啊。现在儿子也快30岁了,我想来想去还是找党。找我的娘家人来帮帮我啊。希望能尽快解决我的问题,谢谢共产党。

第1个回答  2011-05-02
可以用儿子名义去申请。
第2个回答  2011-05-06
找老娘舅节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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