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翰林学士綦崇礼启的谬误与争议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6-06-02

谬误一、“局天扣地,敢效谈娘之善诉”句,“谈娘”当为唐代戏剧“踏谣娘”。出自唐朝崔令钦的《教坊记》内容是:北齐有人姓苏,自号为郎中,嗜饮酿酒,每醉辄欧其妻。妻衔悲,诉于邻里。时人弄之;丈夫著妇人衣,徐行入场;行歌,每一叠,旁人齐声和之云:“踏谣”;以其且步且歌,故谓之“踏谣”;以其称冤,故言苦。及其夫至,则作殴斗之状,以笑乐。这说明,因妇人且歌(诉)且舞(踏),故称为“踏谣娘”。
谬误二、“淮蔡底平,实以会昌之诏”句,原意是比喻綦崇礼就像唐武宗会昌年间起草诏书的名臣李德裕,为朝庭平定淮蔡之乱出过大力。然而淮蔡之乱发生在唐宪宗元和年间,而不是唐武宗会昌年间,所以此处明显是李清照记忆错误。 李清照这封《投翰林学士綦崇礼启》引出了一个争论了近千年的话题“李清照改嫁”事件。宋人笔记对李清照的改嫁是众口一词,史家也有明文记载。而否认李清照改嫁始于明代郎瑛和徐勃,在他们之后明清之人更是连篇累牍、不胜其烦的否认李清照改嫁一事。而当代研究李清照的学者除极个别外,如黄墨谷否认李清照再嫁,其它著名学者如王仲闻、王延梯、黄盛璋、杨合林等认为清照改嫁是无可否认的事实。
宋代记录
王灼的《碧鸡漫志》卷二:“赵死,(李清照)再嫁某氏,讼而离之。”
朱彧的《萍洲可谈》卷中:“(李清照)然不终晚节,流落以死。天独厚其才而啬其遇,惜哉。”
胡仔的《苕溪渔隐丛话》前集卷六十:“易安再适张汝舟,未几反目,有《启事》与綦处厚云:‘猥以桑榆之晚景,配兹驵侩之下材。’传者无不笑之。”
洪适在《隶释》卷二十六:“赵君无嗣,李又更嫁。其书行于世,而碑亡矣。”
晁公武在《郡斋读书志》卷四下:“然(李清照)无检操,晚节 流落江湖间以卒。”
陈振孙的《直斋书录解题》卷八:“(李清照)晚岁颇失节。”
李心传的《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五十八:“右承奉郎监诸军审计张汝舟属吏,以汝舟妻李氏讼其妄增举数入官也。……李氏,格非女,能为歌词,自号易安居士。”
明清记录
郎瑛在《七修类稿》卷十七:“予观其《叙金石录后》,诚然也。但不知何为有再醮张汝舟一事。”
徐勃在《徐氏笔精》卷七:“清献公之妇,郡守之妻,必无更嫁之理。”
卢见曾在(雅雨堂本《金石录》):“此子舆氏所谓好事者为之,或造谤如《碧云騢》之类,其又可信乎?”
俞正燮在《癸巳类稿》:“是非天下之公,非望易安以不嫁也。不甘小人言语,使才人下配驵侩,故以年分考之……”
吴衡照在《莲子居词话》卷二:“而文叔之女多才,尤适供谣诼之喙。致辞使世家帷薄,百世而下,蒙诟抱诬,可慨也已。”
吴连周在《绣水诗钞》:“时直翰林秦楚材尤忌之。呜呼,此改嫁秽说之所由来也。”
当代主流观点
黄盛璋在《李清照事迹考辨》一文中指出:记载李清照改嫁的材料,就时间而论,胡仔、王灼、晁公武、洪迈都是李清照同时代人;就书的性质而论,又是史书、目录、金石等严肃的东西;就地域而论,胡仔、洪迈之书一成于湖州,一成于越州,并不是相去万里。同时,胡仔、王灼成书时李清照仍然健在,要说在清照生前他们就敢明目张胆地造她谣、伪造《谢启》是很不近情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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