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住宅楼道一个单元有两个门,物业只开一个,另一个锁上放杂物,是否合法?

一般住宅楼道一个单元只有一个门,但我们小区单元有两个门,如下图
两个消防通道,只需要开一个就行,还是有强制规定两个都要畅通?
消防法或消防条例里是否有相关法律条文?

物业侵占公共区域肯定不对,但是我们小区的物业却不以为然。所以想问一下,他这种做法是否违法?

    公共区域属于本栋楼业主共同所有,建筑面积中的公摊面积包括公共区域面积。也就是说,业主们是交了钱买下来的,物业无权占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28条和第60条第3款明确规定“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责令改正,并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强制执行,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

    阁下遇到这种情况不仅仅是占用公共区域了,照这个图例所示,物业已经违反了消防法。只要是消防通道就必须保持通畅,不论是1个还是100个。因为防火门和消防通道都是根据房屋设计图设定的,必然考虑了本栋楼的结构和户数人数,住户在发现火灾时能否全部逃生。既然房屋验收时无异议,那么现在物业更无权停用。

    楼上说的“消防法规定高层建筑必须有2个消防通道畅通”,此种说法本人第一次听说,有待查看相关法律。据我所知,消防法无硬性要求。

    话说回来,要就联合多家业主一起投诉到消防局或者城管,动静搞大点。就凭阁下一家一户势单力薄未必有效,物业和消防城管部门私下关系一般都不错,你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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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10-09
不符合消防法,你的是高层住宅,消防中规定必须有两个消防通道保持畅通,这个消防通道能保障发生火灾时自动打开的话,消防不会管,如果发生火灾时另一个门不是自动解锁,那这个报消防肯定被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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