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2010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招考公告办学层次和招生计划分布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4-06-27

黑龙江省2010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计划,对录取后的人员提供不同层次的教育培养。


首先,专科教育面向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起点的学生,采用两年制的专科职业教育模式。顺利完成学业者将获得专科毕业证书。


本科层次则包括二学位教育和本科教育。二学位教育起始于专科及以上学历,学制同样为两年,学生毕业后将颁发本科毕业证书并授予学士学位。而专升本教育的学生,将在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中国刑事警察学院及南京森林警察学院接受培养。


研究生教育部分,以法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为起点,采取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模式,学制两年。通过课程考试和论文答辩的学员,将获得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并授予法律硕士专业学位,主要由中国人民公安大学负责培养。


具体招生计划分布如下:专科教育中,公安系统对退役士兵和高校毕业生的培养分别由中国刑事警察学院和黑龙江省公安警官职业学院负责;司法系统则由黑龙江省司法警官职业学院负责退役士兵的监狱管理方向培养。


本科(二学位)教育和研究生教育中,公安系统的招生则根据专业方向分别由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中国刑事警察学院及南京森林警察学院,以及中国人民公安大学负责。




扩展资料

为加强黑龙江省政法干部队伍建设,造就政治业务素质高、实战能力强的应用型、复合型政法人才。根据中央有关文件精神和公务员法的规定,中共黑龙江省委政法委员会、中共黑龙江省委组织部、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黑龙江省教育厅决定组织实施2010年黑龙江省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招考(招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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