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建设用地审查报批管理办法第三章 审查报批程序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4-06-11

山东省的建设用地审查报批程序分为多个阶段,涉及不同级别的审批。以下是对第三章中两个主要审批流程的概述:


对于需国务院批准的八城市批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方案,流程如下:



    市国土部门编制方案说明,填写相关表格,整理城市用地材料后上报市政府。
    市政府将方案递交给省政府。
    省国土部门代为审查并汇总各城市方案,出具审查意见,省政府随后上报国务院。
    国务院批准后,省国土部门通知八城市提交城市用地实施方案。

而对于需省人民政府审批的分批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城镇建设用地(包括八城市实施方案),步骤如下:



    县(市)国土部门组织报件,报给县(市)政府。
    县(市)政府上报设区市政府。
    设区市国土部门审查后,再报市政府呈给省政府。
    省国土部门审查并按权限上报,省政府批准后,市、县政府实施征地和供地。
    设区市国土部门需每季度第一个月5日前备案上季度建设用地情况。

对于需国务院和省政府审批的单独选址项目用地,步骤更为详细:



    项目单位提出用地申请。
    县(市)国土部门进行征地程序并组织报件,上报县(市)政府。
    继续上报设区市政府,设区市国土部门审查后报市政府给省政府。
    省国土部门审查后出具意见,按权限上报,国务院或省政府审批。
    获得批准后,市、县政府向项目单位提供土地,设区市国土部门同样需备案。

以上就是山东省建设用地审查报批管理办法第三章中详细的规定步骤。每个环节都严格按照程序进行,确保土地使用的合规性和合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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