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省级经济技术开发区试行办法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2-06-04
一、省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包括:贵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遵义经济技术开发区,安顺经济技术开发区。举办这三个省级开发区的主要宗旨是:以军工企业为依托,加强军民结合,加快改革开放,开展外引内联,加大投资强度,推进科技进步,重点培植对全省经济发展带动性大、竞争性强的汽车、电子等后续支柱产业的成长。同时,按照高起点、高标准、高速度的要求,把开发区率先建成城市现代化小区。二、开发区鼓励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及国外的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省内外的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以下统称投资者)到开发区投资,开发、建设各项经济技术和社会事业,并享受开发区的优惠待遇。贫困地区按照“本地注册、异地办厂、利益返还”原则到开发区举办企业,除享受开发区的优惠待遇外,还可按合同规定,分回产值、税收、利润、劳动指标等。三、投资者可以投资兴办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商独资经营企业、股份制企业、国营企业、集体企业、联合企业和私营企业。四、开发区内以开办技术先进的工业项目为主,同时相应发展第三产业。五、鼓励投资者在开发区投资开发经营成片土地,兴建和经营供水、供气、供电、供热、排水、通讯、道路以及其他基础设施。六、开发区内不得开办下列生产项目:
  (一)技术落后的;
  (二)严重污染环境而无切实治理措施的;
  (三)产品属于我国政府禁止的。七、省人民政府成立开发区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全省各开发区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体改委。八、贵阳、遵义、安顺三市分别成立开发区管理机构,按精干、高效、权威的原则组建,除地方同志外必须有军工基地负责同志参加。省人民政府赋予三个省级开发区管理机构以省辖市管理权限。各开发区管理机构在市人民政府领导下,在省、地指导下,组织开发区的各项开发和实行统一管理。开发区管理机构也可挂上开发总公司牌子,以法人资格进行招商开发。九、各省级开发区管理机构行使以下职权:
  (一)实行开发区内的行政管理,制定开发区内行政管理法规;
  (二)制定开发区发展规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三)审核、批准在开发区内的投资项目;
  (四)统一规划、管理开发区内各项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制定有关收费标准;
  (五)按照国家规定,统一管理开发区的进出口业务;
  (六)协调、监督政府有关部门设在开发区内分支机构的工作,裁决这些分支机构之间的工作争议;
  (七)对开发区企业实行劳动行政管理,保护职工正当权益;
  (八)举办开发区各项公益事业;
  (九)对开发区内的企业事业单位依法进行监督;
  (十)贵州省人民政府授予的其他职权。十、在开发区办企业事业单位,必须向开发区管理机构提出申请,经审核批准后,方可办理工商登记手续。开发区管理机构及有关部门必须尽可能简化手续、切实提高办事效率。十一、开发区内的企业事业单位,应在开发区内的中国银行,或者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其他银行和金融机构开户,办理有关外汇事宜。
  开发区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的保险,应向开发区内中国的保险公司投保。十二、开发区内的企业事业单位要按规定向开发区管理机构和开发区内的财政部门、税务部门、外汇管理部门报送季度会计报表和年度会计报表。
  企业报送的年度会计报表,经中国注册的会计师查账验证和出具证明,方为有效。十三、开发区内的企业歇业,应按照法定程序向开发区管理机构申报理由,办理歇业手续。不再复业的,还应提出经中国注册的会计师签证的清算报告,并办理有关注销手续。在债权债务清理完毕后,其资产可以转让,投资者的资金可以汇出。十四、开发区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的劳动计划,应报开发区管理机构备案。十五、开发区内的企业事业单位可自行招聘中国国内和外国、港澳台等地区的职员和工人。十六、开发区内的企业事业单位,可依照开发区管理机构的规定和生产经营情况,自行确定职员和工人的工资标准、工资形式以及奖励和津贴制度。十七、开发区内的企业应当依照国家和贵州省有关规定,采取劳动保护措施,保证职员和工人在安全、卫生的条件下工作。十八、开发区内企业事业单位的中国国内职员和工人,实行社会保险,并接受开发区管理机构的监督。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