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会组织执行主席的职权:
1、协助主席开展各项活动,根据学生会的决定安排和落实各项工作活动的开展。
2、做好分管工作和内勤工作。协助主席做好学生会的关工作,支持主席的意见和决定,直接对主席负责。
3、分管相应职能部门,参加和指导主管部门的各项工作和活动。
《高校学生会组织章程》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总则。包括学生会组织的性质、宗旨、基本任务等内容。高校学生会组织是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主体组织,是高校党政联系广大同学的主要桥梁和纽带,是尊重学生主体地位、完善学校内部治理结构的重要方面。
(二)会员。包括学生会组织会员的组成、基本权利和基本义务等内容。全日制在校学生,承认学生会组织章程,均为学生会组织会员。
(三)权力机构。包括学生代表大会的召开周期及主要任务、学生代表的产生原则及权利和义务等内容。校级层面学生代表大会召开周期不超过两年;院(系)层面会议召开周期为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