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公司工作满十年,合同到期,公司不再与我续签,我能得到补偿吗?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2-11-03

我在公司工作满十年,合同到期,公司不再与我续签,我能得到补偿吗?

你好。
你的问题分两种情况为你解答:
1、如果你从08年后已签订2次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或你已经在公司连续工作了10年,你可以要求公司与你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若公司不签订,应赔偿你,每工作一年支付2个月工资。
2、如果不是上述情况,那么除非是在劳动合同到期后,公司以原条件或更好的条件要求与员工续约但员工不续约,其他情况下公司也应该给你经济补偿。这里的经济补偿的金额应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满十年,合同到期,公司不再与我续签,我能得到补偿吗

劳动合同到期,若公司不再与你续签,应支付你经济补偿金,从08年1月1日开始计算工作年限,每工作一年补偿你一个月工资。
合同到期,公司没有与你续签同,但你仍在公司工作,公司应从第二个月起支付你双倍工资。
合同到期,若你主动提出离职,是没有经济补偿金的。

合同到期后公司不再与我续签我能否要求公司支付补偿金

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不续签合同的,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2008.1.1后的实际在职工龄计算,每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不满半年补偿半个月工资,满半年不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
劳动合同到期,劳动者提出不续签合同的,单位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到期,单位以维持或提高原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条件续签而劳动者不愿续签的,单位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到期,单位以降低原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条件(比如降职降薪)续签而劳动者不愿续签的,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我在公司工作已10年。假如公司不再与我续签合同。我之前的加班费能要求补偿吗?

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依法支付加班费的,可以通过劳动仲裁申请追索,但是在实际中因为时间比较久远且举证问题,最终可以获得支援的只有二年(离职前二年),但具体还是要看仲裁员/法官怎么判了。

劳动合同到期1年后公司再与我续签.我能得到怎样的补偿?

未签订劳动合同,可以要求双倍工资赔偿

本人在公司已工作17年,合同12月31日到期。想问合同到期后因个人的原因不再与公司续签,能得到补偿吗?

工作了17年公司应该为你签订无固定劳动合同,而公司没有跟你签订,因你工作10年以上,当作自动签订。 所以,无论你的劳动合同是否到期,都应当按照无固定劳动合同去办。所以,公司侵害了你的权利,是无理由辞退你。
根据劳动合同法,公司应该支付你劳动补偿金,而劳动补偿金的数目是(工作年数*每个月的工资),所以你可以获得17个月的工资同等数目的经济补偿金。 另外,你还可以追究公司的违约行为。 详情联络我。

合同到期,公司不再与我续签合同,请问公司怎么补偿我?补偿的钱怎么预算?谢谢!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

吗我在公司工作已10年。假如公司不再与我续签合同,我该怎么办?能要求赔偿?

按造新的劳动法,一个单位连续工作十年后应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假如公司不再与你续签合同,应依法向该单位提出赔偿要求。

我在公司工作五年了,现合同到期,但公司现不与我续签合同了,有赔偿吗?

1. 你可以主张从08年起的经济补偿。之前的不能主张,因为之前的法律,合同到期时不续签无需补偿(法不溯及既往原则)。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工资的计算标准包括:工资,奖金,加班费。
2.如果公司不续签合同,但并没有要求你离职,即你继续在该公司公司工作,则:
劳动合同法第82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13条第三款: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到期公司不再与我续签是否应该给我补偿金

应该按你在本企业工作年限,给你经济补偿金
依据是新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第四十七条之规定: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四十四条第一项是指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劳动合同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 *** 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也就是说:
1.合同到期终止,如果单位维持或提高原待遇希望与你续签而你不同意,就没有补偿金;如果降低待遇或者根本不与你续签,就有补偿金;
2.补偿金计算办法里要注意,一是根据你在本企业工作年限计算,二是月工资标准是指你前12个月平均工资。这里不仅是工资,还包括各项补贴、津贴、奖金、加班工资等,因此应该将所有收入加在一起再除以12,得出的是你的月平均工资,理论上应该比你实际月工资高(除非你们没奖金、补贴、过节费什么的额外收入)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仲裁受理有时效性,你要在争议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提出仲裁,否则将不予受理(你的争议发生之日就是合同到期后的那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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