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在幼儿园不小心抓伤了小朋友的脸,当时我们就赶紧向孩子家长道道,并表示孩子治伤费用我们承担,但受伤小朋友家长不等伤好就买了祛疤的药,在医院开的,一瓶七百多,而且还说医生建议用完这个去疤的看,如果还有痕迹就要做激光,花费更高。这个我觉得超出了我们心理的期限,而且孩子本来不懂事,在幼儿园发生这样的事情,是不是应该学校承担大部分责任,对法律也不是很了解,请懂法律的帮忙解答,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