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社保2年内连续12个月或累计18个月才能办理居住证

深圳社保2年内连续12个月或累计18个月才能办理居住证,这个累计是从年初 第一月份计算,还是从缴社保来计算,例如我社保是2016年8月份开始缴,那么是从2016年8月份-12月份算一年?还是 2016年8月-2017年8月算一年? 两年内累计18个月,那我从2016年8月到2018年4月份 才累计18个月,这中间跨了3个年份,这算2年内累计么?

第1个回答  2018-01-19
非深户籍人员申领居住证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在特区有合法稳定居所。非深户籍人员自办理居住登记之日起至申领居住证之日止,连续居住满十二个月的,视为有合法稳定居所;
二、在特区有合法稳定职业。非深户籍人员自办理居住登记之日起至申领居住证之日止,在特区参加社会保险连续满十二个月或者申领居住证之日前二年内累计满十八个月的,视为有合法稳定职业。
符合特区人才引进规定和正在特区接受全日制中高等学历(职业)教育的非深户籍人员,依照本条例规定在特区办理居住登记的,可以直接申领居住证。
深圳新居住证实行签注制度,每年签注一次。持证人申办居住证签注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继续有合法稳定居所。持证人在申请签注之日前一年内在特区办理居住登记记录的居住时间累计满八个月的,视为继续有合法稳定居所;
二、继续有合法稳定职业。持证人在申请签注之日前一年内在特区参加社会保险累计满八个月的,视为继续有合法稳定职业。
符合特区人才引进规定和正在特区接受全日制中高等学历(职业)教育的非深户籍人员,依照本条例规定办理居住登记的,可以直接办理居住证签注。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