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理解教师的权利和义务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7-08-07
须锐意进取,刻苦学习.要使学生学好知识,教师首先必须学好知识.作为一个教师就要像陶行知先生倡导的那样,教师每天问一下自己:“我的学问有没有进步?”
教师的权利和义务的关系
(一)教师的权利和义务是统一的,不可分割的.没有无权利的义务,也没有无义务的权利,权利和义务的统一有两种含义,一是法律关系一方面权利和义务的统一;二是法律关系双方权利和义务的统一.法律在赋予法律关系主体权利的同时,必须要规定其应履行的义务.这种权利和义务是相应的,无此轻彼重或此重彼轻之分.在执法进程中,教师既应享有自己的权利,又必须认真履行自己的义务.法律在赋予法律关系一方权利时,实际上也同时规定了另一方义务;反之亦然.例如《教师法》第7条规定:“教师有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的权利.与此同时《教师法》第9条就相应规定了各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及有关部门,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的义务,既“提供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教学教育设施和设备”,“提供必需的图书,资料及其他教育教学用品”.
(二)在不同场合下,教师的权利和义务是互相交叉的,并可以相互转化.
权利和义务不是绝对的,有时权利也是义务.例如《教师法》规定:教师有“指导学生学习和发展,评定学生的品行和学业成绩”的权利.这一项权利,实际上也是教师的义务.教师如果没有认真地指导学生的学习和发展,没有认真的评定学生的品行和学业成绩,则说明他没有很好地履行自己的法律义务,就是他的失职.又如《教师法》规定:教师有“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教育教学水平一的义务,这实际上也是教师权利.只不过以义务的形式出现罢了.应该说,这是对教师提出更高的要求,对于改变目前我国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不高的状况更具有针对性.如果哪一个组织或个人妨碍教师接受进修和培训,那么教师就可以依据《教师法》第2条第6款,要求对自己合法权益予以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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