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饭馆吃饭,下雨天,他们门口没有防滑措施,导致顾客摔跤骨折,这个责任在哪一方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5-12-14
根据餐厅管理人员和受害人各自的过错确定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如果摔倒者是成年人,本人具有完全行为能力,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
  1、赔偿依据。《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七条 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二十六条 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
  2、赔偿内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追问

饭馆老板给的钱还不够做检查的费用,他们说他们已经做到仁至义尽了,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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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我国法律 唯一的办法就是法院起诉

追问

第一个问题的回答我不太明确,是在下雨天,饭馆门口的台阶上没有任何防滑措施,导致顾客摔倒骨折的,顾客是成年人,这个责任是在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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饭馆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但因为你是成年人,不会承担全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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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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