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月28号开摩托车,撞了人,当时上医院检查,拍片了,说没事。交警也就当面解决了,赔了1500元

今年3月28号开摩托车,撞了人,当时上医院检查,拍片了,说没事。交警也就当面解决了,赔了1500元,写了条,收某某1500元,签了名。事过4天后,就是4月1号,她又找交警,说那天医院拍片看不出来,回到家脚还疼去,去骨科医院检查说,脚筋断了。说要住院!押金1万,当时我也去交了,现在说做手术,得3万。我拿不出来。去医院问,医生说,全部费用得5万,她报的是自己摔伤,有医疗保险,可报销2万。
现在钱我拿不出来,她准备告我,但事情之前是说处理过的。上法院,我们有理?

第1个回答  2018-08-02
这种情况就看对方是否能有证据证明现在住院治疗的伤跟之前的你们之间发生的交通事故有关系。
第2个回答  2015-04-07
这钱你得拿,筋断还没有骨折愈合快,你两个都不幸。
第3个回答  2015-04-07
让他告好了,医院诊断书就是证明。
第4个回答  2015-04-07
对方已经走医保程序,估计不是在讹你,好好协商,尽一些人道和义务吧。追问

说今天,看商量一下,但那边就是说,手术费先交了,以后再说,我拿不出来啊!那看怎么弄

追答

伤人人家,该赔还是得赔吧,把自身的困难也讲清楚,双方争取取得一致意见,上法院对双方都不是什么好事,都会吃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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