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这个案例在《刑法》上如何区分故意与非故意?

比如说宋某约其朋友一起串通演戏,演的是抢劫杀人的戏码,尸体是从医院太平间借来的,准备好尸体后,他们就开始演戏,由于戏份太逼真,难辨真假,结果引来了其他未参与者加入,后来导致其他人不知道宋某他们在演戏而假戏真做,真的做了抢劫,但是没有杀人的行为。其实宋某他们演这场戏也正是为了这个目的,就是为了引这个抢劫者实施抢劫行为。

第1个回答  2014-01-21
刑法讲究主管和客观相统一的原则,根据您描述的案例,属于故意,并且属于直接故意。追答

主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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