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班不给加班费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劳动者在证明加班的情况时,可以提供考勤本、居委会说明、工牌等证据。
网友咨询:
给公司加班没有证据,公司不给加班费怎么维权?
山东善理律师事务所聂壮律师解答:
加班不给加班费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劳动仲裁一般分为四个步骤:当事人申请、审查受理、仲裁准备、仲裁审理。
一、当事人申请:当事人递交劳动仲裁申请书及相关材料、证据。
二、审查受理:劳动仲裁申请书符合要求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在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
三、仲裁准备:仲裁委员会对决定受理的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立案之日起七日内组成仲裁庭。
四、仲裁审理:仲裁庭应当在开庭五日前,将开庭日期、地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当事人有正当理由的,可以在开庭三日前请求延期开庭。
山东善理律师事务所聂壮律师解析:
劳动者主张加班费的,应当就加班的事实存在举证,但劳动者有证据证明用人单位掌握加班事实存在的证据,用人单位不提供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不利后果。按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六条规定,用人单位工资表、考勤表应当至少保存两年备查,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提供两年内劳动者加班的证据。
加班费基数的规定如下:
1.如果劳动合同中有明确约定工资数额,或者合同约定不明确时,应当以实际工资作为加班费的计算基数。
2.如果劳动合同明确约定工资数额的,应当以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作为加班费的计算基数。
3.实行计件工资的,应当以法定时间内的计件单价为加班费的计算基数。
4.加班费的计算基数低于当地当年的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以日、时最低工资标准为基数。
老板不给加班费,可按照以下方式解决:
第一、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
第二、劳动者可以到调解组织申请调解。
第三、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第四、劳动者可以提请劳动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的可以到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一条,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
聂壮律师简介
山东善理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中共党员,法学本科。擅长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劳动纠纷、行政纠纷等诉讼业务,以及非诉业务。以“厚德”、“泽人”为执业理念。以“真诚”、“专业”为基本操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