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要离职,领导不签字怎么办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6-12-01
劳动合同法规定,只要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提出辞职,到时候就可以走了,不需要任何人批准。如有争议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这个是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规定,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可是到时候如果单位说没有证据,死不承认你也没办法。
正确的做法是,提前30天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申请,如果没人签收,你就到邮局寄特快专递,并在“内件品名”栏中填写“解除劳动合同申请书”,保留好底单做为证据,外加劳动合同就够了,如果用人单位不在30天后支付你的工资,可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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