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下班途中自行车和电动车相撞算不算工伤.

是这样的.一朋友晚上加班后骑自行车回家途中.被一电动车撞倒后骨折.没有找交警处理.而是找的110.双方已经达成赔偿协议并已经赔偿各项费用.那他这样算不算工伤.我查询了下.工伤标准是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那这交通事故是不是只包括机动车辆.谢谢.望有这方面知识的朋友详细解答下.谢谢.

第1个回答  2014-10-22
1、2004年1月1日起施行的《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2、新的《工伤保险条例》从2011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新的《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综上所述,新的《工伤保险条例》认定为工伤的情形包括了上下班途中非本人主要责任的非机动车交通事故。
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第2个回答  2014-10-22
您好,属于工伤事故,您朋友可要求公司进行工伤认定追问

是那种可以蹬的那种简易电动车撞的.也算吗?

追答

下班途中遇到非本人主责的交通事故的,就属于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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