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题所述
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城镇户口的,应当自户口迁移之日起一年内将承包的耕地交回发包方。逾期不交回的,发包方可以依法收回。承包期内,承包方家庭成员全部死亡的,发包方依法收回承包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