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高新区房管局的内设机构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6-06-03

根据上述职能,房产管理局设房管一处、房管二处两个职能处室。
(一)房管一处(房政、市场、房改、信息)
主要职责:
1 、负责房屋产权产籍等房产行政管理工作;负责制订区域房产市场建设的规划和设计;负责对房产交易管理的监督检查和协调工作关系;负责房产转让、抵押、商品房销(预)售、房屋置换、房屋使用权转让以及对全区房屋租赁、中介等工作的管理。
2 、负责商品房销(预)售管理和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参与房地产价格审批;监管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的维修基金工作;协助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做好相关工作。
3 、负责区域房改方案及政策的拟定和组织实施,审批公有住房出售、住房货币补贴等业务,检查指导区域各系统单位的房改方案实施工作;参与区域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年度计划的组织实施工作;负责区域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廉租房等相关政策的实施管理。监管所属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
4 、综合协调房产系统信息化建设工作;组织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和管理工作,实现信息资源的有效共享。负责全局房产统计汇总。
(二)房管二处(开发及物业、直管公房管理、法规、科技等)
主要职能:
1 、研究拟订区域住宅建设和房地产开发的中长期规划;组织区域住宅建设、住宅产业化及经济适用住房等开发项目的实施和竣工综合验收;负责区域住宅与房地产开发的行业管理,审核开发企业资质。
2 、负责全区物业管理工作,组织实施物业管理招投标,审查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确认物业管理项目范围,实施物业管理企业的年检年报工作;会同物价部门管理物业管理收费;对全区物业管理企业及优秀物业管理住宅小区进行考核评比;负责异产毗连房的行政管理工作;负责业主委员会的登记确认,检查考核物业管理企业服务等级。
3 、负责全区公有房屋的行政管理;组织实施区域对公有房屋实施租赁、修缮、改造、改善、防汛防台等工作;对全区修缮施工企业进行资质管理;负责区域直管公房的资产管理,包括直管房产的划转、出售、交换、购置等工作;负责区域廉租房建置、分配、管理工作的实施。
4 、组织规范性文件的起草、修定、报批和批准后的实施;开展行政执法、实施行政执法监督、负责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代理;组织房产监察、行政处罚听证及行政赔偿;协同有关部门实施房产行政执法和监察 , 受理和查处群众相关的投诉。
5 、负责全区的住宅建设科学技术;制订住宅建设标准、规范;负责系统内部的科技项目立项和成果评审;负责科技成果转化,推广新技术、新材料;负责房屋安全鉴定,督促检查系统内的生产安全;负责白蚁防治的行政管理工作;负责房产科技情报网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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