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查出10万侵权货物怎么处理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6-01-19
罚款,扣货,缉私处理
第2个回答  2017-04-07
首先需要提供授权,如果无法提供授权就是仿牌,那就会被海关上缉私科,进行扣货处理,并且对进行罚款,另外还要跟被侵权公司协商好,不起诉,否则也是比较麻烦的。
海关处理侵权货物的程序完全不同。依申请扣押模式,海关只有暂扣20日不让通关的权限,并无调查处理权,20日过后,如果没有法院下发暂扣令(需要权利人向法院起诉并申请法院扣押,此时的扣押,实质上是当事人申请法院的扣押,海关仅仅是协助法院而已,原则上权利人要按照诉讼程序另行提供担保),海关只能放行货物。
依职权发现模式,海关扣押后30日内进行调查并做出是否侵权的认定,即使做出模棱两可的“不能认定是否侵权”,还可以依权利人申请再行扣押不超过20日,以等待法院的暂扣令
第一,如果将两种程序进行比较,依职权主动发现模式肯定是远远优于依申请模式,因为后者发现侵权线索机率非常低、启动程序非常苛刻、担保金额非常大、后续法院程序非常繁琐,所以实践中,该种模式启动海关扣押程序的案件非常少,每年不到1%。
第二,如果以更加严格的眼光审视这两种模式,该两种模式都是极其不负责任、极其没有效率的制度。首先,从程序启动来看,海关显得“不务正业”。海关作为国家权力机关之一,是监管机关,不是裁判机构,有主动积极的权力也有主动积极的义务制止知识产权侵权。但是从上述两种启动模式来看,即使权利人举报侵权或者自己发现有侵权信息,最终还得要权利人提出申请,如果权利人不申请,最终海关“只能放行”,这种状况与国家权力及职能基本配置相矛盾。其次,从错误扣押民事赔偿角度看,海关显得“不担责任”。两种启动程序,都需要权利人提供担保,即使扣押错误,一切损失和责任均由权利人承担,与海关一点关系都没有!在整个扣押程序中,海关仅仅是充当了一个发现、通知、出租国家权力并收取租金一个中介者。我们都知道,无须承担责任的行为是很恐怖的,也是非常没有积极性的,海关当局也没有动力主动研究风险预警体系与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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